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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成都市秋紫服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15:39:51

债务企业1名称:成都市秋紫服饰有限公司

所在地: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49号3楼

债权总额:794.438739万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成都市秋紫服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94.43873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15.055463 万元,利息179.383276 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戢林、李航以其位于新都镇北街15-21号,东街266-268号1层商铺进行抵押;李航、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153号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张晓春、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63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张晓春、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228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戢林、李航。

诉讼情况:已进入执行阶段。

企业概况:成都市秋紫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0日,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李航、戢林,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鞋帽、箱包、配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自然人戢林、李航、顾朱一梅、张晓春提供抵押担保;自然人戢林、李航提供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

1.      位于新都镇北街15-21号,东街266-268号1层商铺;李航、顾朱一梅所有的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153号商业用房;

2.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63号的商业用房;

3.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228号的商业用房。

 

债务企业2名称:成都市吉盛行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天祥街59号1单元4层16号

债权总额:907.628472万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成都市吉盛行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7.62847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10万元,利息97.62847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李航、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153号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张晓春、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63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张晓春、顾朱一梅以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228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都凯、李江、戢林、李航。

诉讼情况:已进入执行阶段。

企业概况:成都市吉盛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6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都凯、李江,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鞋帽、箱包及配饰、布料、五金、机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企业管理服务;服装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都凯,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自然人张晓春、顾朱一梅、李航提供抵押担保;自然人都凯、李江、戢林、李航提供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

1. 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153号商业用房;

2.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63号的商业用房;

3.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九龙广场”1栋3层228号的商业用房。

总建筑面积为91.60平方米。

 

债务企业3名称:成都天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E幢2层201号

债权总额:1682.739352万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成都华为电器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82.73935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69.999952万元,利息112.739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成都天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高新区天韵路186号2栋1单元2层201、202号办公用房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彭晖、成都熙吉商贸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进入执行阶段。

企业概况:成都天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4日,注册资金860万人民币,实缴23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成都熙吉商贸有限公司、彭晖,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花卉、苗木种植、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官越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法人成都天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法人成都熙吉商贸有限公司、自然人彭晖提供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位于高新区天韵路186号2栋1单元2层201、202号办公用房共计1466.11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2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 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