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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富阳鸿跃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5:46:19

债务企业名称:【富阳鸿跃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所在地: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中兴村

债权总额:【1201.98】万元(含经法院确认由借款人承担的垫付费用为84727元,基准日为【2017】年【3】月【1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富阳鸿跃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公司债权总额【1201.9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利息【201.98】万元,经法院确认由借款人承担的垫付费用为8472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3】月【2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杭州天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和【金明中、骆野菲】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执行状态为中止,该笔贷款因涉及贷款诈骗罪,按照“先刑后民”原则,该民事执行案件处于中止状态)

企业概况:【富阳鸿跃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30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金明中和骆野菲,经营范围为销售有色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明中,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杭州天地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杭州先进实业科技有限公司、俞关平、张中华、杭州先进凤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H型钢,钢结构施工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来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7】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宋波】      联系电话:【0571-89773897】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12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