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省开化县宏欣压铸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 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9 11:09:44
债务1企业名称:浙江省开化县宏欣压铸有限公司
所在地: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高坑坞村青草坞
债权总额:1805.81万元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省开化县宏欣压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05.8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100.00万元,利息705.8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0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洪祖富、汪土凤名下位于开化县城关镇青草坞的厂房及土地、位于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38号的房产、位于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58号的房产、位于开化县城关镇渠东32号的住宅;保证人为汪土凤、洪祖富。
诉讼情况:已判决
企业概况:浙江省开化县宏欣压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徐金军。公司注册地址为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高坑坞村青草坞。公司主营有色金属压铸件制造、销售;密胺塑料餐具、单晶硅片、单晶硅棒生产、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
担保人情况:洪祖富、汪土凤提供279万元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为洪祖富、汪土凤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城关镇青草坞的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1831.72平方米,土地面积4016.2平方米;抵押物二为洪祖富、汪土凤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38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396.05平方米,土地面积1816平方米;抵押物三为洪祖富、汪土凤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58号的房产,建筑面积470.18平方米,土地面积116.9平方米(划拨);抵押物四为洪祖富、汪土凤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城关镇渠东3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247.13平方米,土地面积60.6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2021万元。
债务2企业名称: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
所在地:龙游县龙洲街道衢龙路82号
债权总额:2343.30万元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343.3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80.00万元,利息363.3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0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游镇衢龙路82号的房产土地面积3059.4平方米,建筑面积5242.65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3006万元(已拍卖成交);保证人为何发智、何群英、何瑞飞、傅爱萍。
诉讼情况: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06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发智。公司经营地址为龙游县龙洲街道衢龙路82号。公司主营业务为货运: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第Ⅲ类医疗器械:6815注射穿制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第Ⅱ类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及百货的销售。
担保人情况:何发智,何群英,何瑞飞,傅爱萍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债务3企业名称: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洲大道18号
债权总额:1618.64万元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18.6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8.04万元,利息 110.6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江州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6404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最高额抵押金额8356万元;保证人为夏仲平、张芳江。
诉讼情况:破产重整
企业概况: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0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张芳江。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洲大道18号。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己二酸项目筹建(限筹建期使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筹建有效期至2020年6月29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情况:夏仲平、张芳江提供32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8月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172803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
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