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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雄盛实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4 17:01:53

债务企业名称1:浙江雄盛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越城区府山街道亭山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17018.73万元(管理人确认债权金额)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雄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018.7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989.61万元,欠息6029.1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为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绍兴融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绍兴市绍大线亭山工业园区钟堰村B地块20000平方米商住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何兴荣、陈雅丽。

诉讼情况: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浙江雄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25日,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王惠清、陈永明、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营范围为服务: 生产、加工:针织面料、纺织品、化纤布、皮革(不含硝皮);生产各类特种天然纤维纱及新型花式纱;棉花收购;批发、零售:化纤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永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何兴荣、陈雅丽承担担保责任保证。

 

债务企业名称2: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杭州市江干区笕丁路大世界五金城32幢301室

债权总额:1509.02万元(截至2019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09.0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99.67万元,利息609.3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0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杭州大世界五金城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大世界五金城32幢201(高端产品展示区)室房产及32幢401(办公区)室房产,抵押物总建筑面积3192.7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31.1平方米;保证人为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刘帮风、翁冬兰、刘俊亮。

诉讼情况:终本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刘帮风、刘俊亮,经营范围为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及交易的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综合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产中介,酒店经营管理,承接视听、网络工程,承办会议、展览;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网上销售:酒店用品,五金,机电产品,装饰材料,花卉,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木材;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帮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刘帮风、翁冬兰、刘俊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企业名称3:浙江名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杭州市下华光巷58号浙江国贸大厦九楼

债权总额:715.38万元(截至2019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名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15.3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08.58万元,利息306.8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0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恒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名泰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幸雄。

诉讼情况:终本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名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股东分别为浙江名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浙江物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意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凭《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燃料油、橡胶及制品、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除金融、期货信息),市场调查,产品营销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幸雄,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恒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名泰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幸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71-89773803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12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