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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 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5:29:41

债务企业1名称: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

所在地: 兴化市戴南镇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1173.90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73.9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48.17万元,利息225.7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房地产、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产成品及原材料;保证人为江苏春日不锈钢有限公司、江苏春雨不锈钢有限公司、兴化市长江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翁新荣、肖元凤。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法定代表人翁新荣,注册资本金570万元,注册地址为:兴化市戴南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 轴杆系列产品、紧固件、石化机械配件、医药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普通机械配件、消防器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制造、销售。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江苏春日不锈钢有限公司、江苏春雨不锈钢有限公司、兴化市长江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翁新荣、肖元凤。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房地产、泰州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产成品及原材料。

 

债务企业2名称: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所在地:兴化市戴南镇戴南大道

债权总额:1338.16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38.1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56.62万元,利息481.5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工业房地产;保证人为翟宝银、崔海琴、翟建平。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法定代表人:翟宝银,注册资本金4132.20051万元,注册地址:兴化市戴南镇戴南大道,经营范围:不锈钢制品、工具钢、气门钢制造、加工、销售。

担保人情况:担保人为翟宝银、崔海琴、翟建平。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工业房地产。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11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詹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1106815/1875715283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