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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7:30:37

债务1 企业名称: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南侧

债权总额:17,763,8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763,800.00元,其中:债权本金9,733,200.00元,利息8,030,60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工业园区迎宾大道南侧房产作为抵押,地类(用途)为综合;保证人为金华市普菲特包装有限公司、潘逸青、童冬英、徐招江、叶剑平、应笑丽、袁超、郑赟。

诉讼情况:已执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11月4日做出了民事判决,判决书号:(2014)洪民二初字第423号。执行文书:(2014)洪立保字第21号。执行案号:(2016)赣01执字第160-2号。

企业概况: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07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南侧,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招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1125210003644,经营范围:注塑类、吹塑类、日用制品、休闲运动器械、保健康复用品制造及销售;及其以上货物的进出口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担保人情况:金华市普菲特包装有限公司提供10,000,000.00元保证担保;徐招江、应笑丽、叶剑平、童冬英、袁超、潘逸青、郑赟提供10,000,000.00元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江西普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工业园区迎宾大道南侧(建筑面积共计14801.39平方米,土地面积33608.50平方米);位处横峰县工业区,周边工业氛围尚可,临主干道,交通方便。

债务2 企业名称:江西省万嘉福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湖坊镇楞上村内

债权总额:19,844,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江西省万嘉福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9,844,000.00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0,000.00元,利息9,844,00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罗时福、侯赛英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迎宾大道)及横峰县岑阳镇岑阳大道219号1/8、2/8、3/8、4/8、5/8、6/8、7/8、8/8的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罗时福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320国道北侧(256平方米),岑阳镇梅家(1084.79平方米)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保证人为罗时福、侯赛英、钱长江、孔秋芳。

诉讼情况:已执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1月27日做出了民事判决,判决书号:(2014)洪民二初字第166号。执行案号为(2015)洪中执字第301号,2014年03月2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洪民执初字第166-1号;

企业概况:江西省万嘉福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湖坊镇楞上村内,注册资金: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长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0104210005016,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景观亮化工程。(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担保人情况:钱长江提供13,000,000.00元保证担保;孔秋芳提供13,000,000.00元保证担保;罗时福提供13,000,000.00元保证担保;侯赛英提供13,000,000.00元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1为罗时福、侯赛英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迎宾大道)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752.36平方米,土地面积256.00平方米);抵押物2为罗时福、侯赛英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岑阳大道219号1/8、2/8、3/8、4/8、5/8、6/8、7/8、8/8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4571.88平方米,土地面积1084.79平方米);抵押物3为罗时福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320国道北侧(256平方米),岑阳镇梅家(1084.79平方米)的土地;

债务3 企业名称:上饶市葛枫旅行社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城世纪花园二楼

债权总额: 25,967,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上饶市葛枫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967,000.00元,其中:债权本金11,936,500.00元,利息14,030,50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上饶市葛枫旅行社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2B-13号(1楼)、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2A16,17,18号(1楼)的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张利平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1-B10、1-B11、1-B07、1-B08、1-B09、1-B12(全部1楼)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张香英、陈惟富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站前路、解放中路、国道东路、国道西路房产作为抵押; 朱春茂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76号(5/5)、红桥路(1楼)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保证人为陈惟富、张香英。

诉讼情况:已执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9月11日做出了民事判决,判决书号:(2012)洪民二初字第145号。2016年7月19日,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14)洪中执字第81-3号,拍卖抵押物;

企业概况:上饶市葛枫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4月2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城世纪花园二楼,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香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1125210000168,经营范围:国内旅游。

担保人情况:张香英提供24,000,000.00元保证担保;陈惟富提供24,000,000.00元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1为上饶市葛枫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2B-13号(1楼)、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2A16,17,18号(1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38.24(38.91+99.33)平方米);抵押物2为张利平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1-B10、1-B11、1-B07、1-B08、1-B09、1-B12(全部1楼)号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83.85平方米);抵押物3为张香英、陈惟富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中华路、五环花园、站前路、解放中路、国道东路、国道西路号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589.15平方米);抵押物4为朱春茂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76号(5/5)、红桥路(1楼)号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21.46平方米)。

债务4 企业名称:上饶市江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2-21

债权总额: 13,720,5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上饶市江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720,500.00元,其中:债权本金9,200,000.00元,利息4,520,50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肖克华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全部为二楼)的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阮波、应亚芬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6、7号楼(全部1楼)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章永刚、张平以其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7号楼(全部1楼)房产作为抵押,性质为商业;保证人为吴春生、吴冬生、吴金水、江星华。

诉讼情况:已执行: 2015年5月6日,工商银行横峰支行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法院已经受理,受理举证通知书:(2015)横商担特初字第1号。2015年12月16日,华融公司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概况:上饶市江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2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2-21,注册资金: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春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1125210004731,经营范围:葛粉、葛饮料等葛制品、蜂蜜、茶油的零售兼批发;农副产品中介服务;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电缆、陶艺制品、卫生洁具、建筑材料、家俱(除实木)、文化用品、办公设备及用品、电脑配件、灯具灯饰的销售;日用百货、五金、机电设备、矿产品(煤炭、石油除外)的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担保人情况:江星华、吴春生、吴冬生、吴金水提供9,200,000.00元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1为肖克华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全部为二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733.50平方米,土地面积159.30平方米);抵押物2为阮波、应亚芬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6、7号楼(全部1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89.29平方米); 抵押物3为章永刚、张平名下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7号楼(全部1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51.97平方米,土地面积48.98平方米)。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01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75938520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举报电话:0579-89172818        联系人:楼先生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