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好莱坞(中国)数码艺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5 16:17:27
债务企业名称:好莱坞(中国)数码艺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所在地: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
债权总额:5619.96万元(截至2019年11月1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好莱坞(中国)数码艺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等债权总额5619.9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611.75万元,利息1988.53万元,代垫费用19.6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均暂计算至2019年11月1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好莱坞(无锡)数码影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市新区新梅路81号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好莱坞(中国)数码艺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资金65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无锡华莱坞数码艺术及技术有限公司和金川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动漫设计与制作(不含画片摄制);数码艺术的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自研产品的技术转让,并提供技术服务;数字视觉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虚拟现实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网络图形可视化技术的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影视设备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梓丞,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好莱坞(无锡)数码影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8日,注册资金15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无锡华莱坞数码艺术及技术有限公司和好莱坞娱乐艺术及技术公司(Hollywood Entertainment Arts and Technology),经营范围为用于数码影视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梓丞,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好莱坞(无锡)数码影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无锡市新区新梅路81号工业房地产抵押担保,土地面积35284.3平方米,建筑面积18172.07平方米。抵押物周边工业集聚,毗邻国道,交通便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子洲 联系电话:1861634259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 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