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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舟山广宜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11:14:31

一、债务企业名称:【舟山广宜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264号网点

   债权总额:【1047.36】万元(截至【2019】年【5】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舟山广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47.3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95.30】万元,利息【252.06】万元,其它费用【0.0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担保】,保证人为【浙江海洋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浩泰石油有限公司、浙江东辉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和【乐文波、邱静波】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舟山广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6】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邱静波、吴松南】,经营范围为【船用钢板及其他钢材、船用配件、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及配件、通讯导航设备、电子仪器、五金材料、燃料油、润滑油、船用安全消防器材、救生器材、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邱静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海洋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26】日,注册资金【21576.46】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乐海波、乐文波等】,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航道、建筑疏浚、陆域吹填、围填作业,水下工程作业(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打捞、救助作业(限200吨以下),船舶配件加工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乐海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破产】。

   【浙江东辉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6】日,注册资金【36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浙江海洋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港口航道疏浚、码头建设、陆域吹填、围填、水下工程、打捞、救助作业(涉及资质或行政许可的凭证书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乐文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破产】。

    【舟山市浩泰石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9】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徐文兵、徐文飞】,经营范围为【柴油零售(限浙普渔油50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文兵】,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二、债务企业名称:【舟山兴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舟山市普陀区大干

   债权总额:【2844.0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舟山兴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2844.0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87】万元,利息【857.07】万元,其它费用【0.0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20】年【3】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舟山兴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114-124号6套网点】的6套网点作为抵押,建筑面积为351.61平方米,保证人为【浙江欣立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市海联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和【胡国芳、黄延英】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舟山兴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1】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600.00】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胡国芳、黄延英】,经营范围为【柴油零售(浙舟渔油101号、浙普渔油128号、东渔油1号),润滑油、燃料油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国芳】,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欣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5】日,注册资金【518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史文军、丁文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文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舟山市海联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3】日,注册资金【6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刘海明、蔡海滨】,经营范围为【海洋渔业系统汽油、煤油、柴油内部供应批发。 柴油储存;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海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借款人在【建设银行舟山分行】抵押贷款以【舟山兴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114-124号6套网点的【商铺】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51.61】平方米,已在【舟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了在抵押备案登记手续,抵押物目前为出租状态。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4】月【2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4-81891816】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9楼】号邮政编码:【315000】

   举报电话: 【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生先】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