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详情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14:38:24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衢州市衢化路868号1幢401室

债权总额:1960.82万元(截至2020年4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963.2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99.63万元,利息561.1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4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金辉大厦商铺商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徐有金。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有金,经营范围为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农产品、塑料制品、橡胶、木浆、纸浆销售;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衢化路868号12幢,从事钢筋加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徐有金,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情况:

1、保证人:徐有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情况:押物为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金辉大厦商铺,房权证号:龙房权证龙洲街道字第5-003948号至5-003957号、龙房权证龙洲街道字第5-003959号至5-003962号,建筑面积1386.05平方米,为第一顺位抵押。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4月[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258586969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文明路328号江宁大厦B座18楼 邮政编码:311215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