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17:54:34
债务企业01名称: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68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康路36号)
债权总额:10897.1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常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897.1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84.79万元,利息857.29万元,其他费用55.1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晖路与渔花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面积119000平方米,为第三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口服液灌装联动线等5套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为第二顺位抵押;保证人为无锡正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银源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王福才。
诉讼情况:破产清算中
企业概况: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金7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捷輝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的生产(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上述经营范围限在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68号经营);营养保健食品(营养滋补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用五金制品、箱包、家具的五金件开发;精密仪器、设备(不含计量器具)维修;软件产品的开发;化妆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福才,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无锡正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银源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王福才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晖路与渔花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面积119000平方米,为第三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口服液灌装联动线等5套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为第二顺位抵押。
债务企业02名称: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68号
债权总额:498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98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396.4万元,利息563.22万元,其他费用27.3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晖路与渔花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面积119000平方米,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口服液灌装联动线等5套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滨湖区常康路36号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面积31999.55平方米;保证人为瑞年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王福才。
诉讼情况:破产清算中
企业概况: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注册资金38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捷輝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开发、技术转让及其咨询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含饮料)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凭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妆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日用品、纸制品、包装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营养健康咨询(不含医疗诊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福才,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瑞年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王福才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晖路与渔花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面积119000平方米,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口服液灌装联动线等5套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人无锡银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无锡滨湖区常康路36号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面积31999.55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8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子洲 联系电话:1861634259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 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