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下 无形资产商标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15:59:13
资产基本情况:本次处置的无形资产包括原登记在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涉及绳网袋篷、纺织线和纱、布料床单、服装、钮扣拉链、广告销售等类型共计36项注册商标。
资产特点:根据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655号《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所涉及资产清算价值评估报告》披露,无形资产商标主要包括原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涉及绳网袋篷、纺织线和纱、布料床单、服装、钮扣拉链、广告销售,注册证号为18770135、18770042、18769784、18769631、13228208、13228189、13070635、9947727、9947710、9947691、9947676、9947664、9947659、9898629、9893797、9893794、9887987、9887970、9887943、9887925、9887901、9882730、9882685、9882655、9869452、9859234、9859210、9859178、9618994、9618976、9611002、9610977、9610957、7369260、7369259、6706991等共计36项商标。
交易对象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处置方式:无形资产商标过户至交易对象指定主体名下或经浙澳合伙企业同意的其他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经浙澳合伙企业同意的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处置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澳合伙企业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澳合伙企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处置资产明细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71-81106839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三楼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浙商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人:汤先生
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