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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09:14:28

债务企业1名称: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

债权总额:90,809,924.55元(截至2020年9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809,924.55元,其中:债权本金59,104,828.64元,利息31,705,095.91元,代垫费用401,344.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25日,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公司法人代表李传荣,张潇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企业经营范围为:婴儿推车、三轮车、学步车、童车、滑板车、自行车、儿童电动车、儿童汽车座椅、家具、服装鞋帽、运动器材、五金电料、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老人车、游戏床、日用百货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万圣、万福龙、李凤连。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位于山亭区北京路北侧汇丰路西侧、青屏路南侧的133542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位于山亭区北京路北侧539号的61316.18平方米厂房。

债务企业2名称: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南上高村

债权总额:30,420,111.09元(截至2020年9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420,111.09元,其中:债权本金18,800,000.00元,利息11,471,422.09元,代垫费用148,689.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25日,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南上高村,公司法人代表王焕庆,王焕庆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比100%。企业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膨胀节、膨胀节补偿器、第III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常压油罐、常压容器封头、通用零部件、钢结构件、环保设备、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波纹管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王焕庆。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南迎村的60718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一台2.2万吨压力机。

债务企业3名称:山东凯瑞先行经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北、海滨二路西(中盛国际商务港)001幢01单元2308号

债权总额:31,279,883.04元(截至2020年9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山东凯瑞先行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1,279,883.04元,其中:债权本金16,129,903.16元,利息14,709,094.34元,代垫费用184,97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25日,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山东凯瑞先行经贸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上海路北、海滨二路西(中盛国际商务港)001幢01单元2308号,公司法人代表崔娜,崔娜认缴出资3600万元,占比100%。企业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初级农产品、木制品、服装鞋帽、木浆、纸制品、煤炭、焦炭、石油焦、有色金属、水泥、矿产品、钢材、水渣、石油制品、燃料油(无储存,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绳具、纺织品、抽纱制品、建材、化工产品(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山东凯瑞先行经贸有限公司、日照吉兰拓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普华能源有限公司、崔娜、崔伟、王秀娟。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位于日照市上海路北、海滨二路西(中盛国际商务港)001幢01单元2306号、2307号、2308号、2309号共计251.1平方米房产。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95710830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