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26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10:05:18
债务企业01名称: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中山东路京凌大厦20楼
债权总额:3789.6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789.6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89万元,利息2100.6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镇江市中山东路京凌大厦第3层、第4层、第5层的房产,建筑面积4068.54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注册资金58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凌国平,经营范围为空调器、太阳能产品、电子产品、五金、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制冷设备、手机、计算机的销售、维修;中央空调的设计、安装、维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凌国平,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江苏诚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中山东路京凌大厦第3层、第4层、第5层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068.54平方米,权利价值2499.5万元。
债务企业02名称:镇江耀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京口路88号第2层
债权总额:675.27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耀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75.2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48万元,利息227.2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胡劲松以其位于实小路西侧B幢16、17、18、19,面积172.18平方米商业房地产;抵押人许乃英以其位于泗洪县体育路市场B幢21,房产面积345.17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胡劲松、许乃英、张海燕、张统壮、胡耀华个人。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耀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8日,注册资金465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胡耀华、张统壮,经营范围为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耀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胡劲松、许乃英、张海燕、张统壮、胡耀华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胡劲松名下的位于泗洪县实小路西侧(体育路市场)A座B幢16、17、18、19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S099141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72.18平方米。
抵押物2:许乃英名下的位于泗洪县体育路市场B幢21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S015545号,建筑面积合计为345.17平方米。
债务企业03名称: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长江路293号朗香园11幢第1层0035室
债权总额:653.3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53.3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60万元,利息193.3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胡耀华以其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2层201室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401.67平方米,抵押人胡善超以其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4层409、410室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72.18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胡耀华、胡善超、胡翔宇、蒋兆平个人。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6日,注册资金101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胡翔宇、胡善超,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电器、水暖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的批发、零售;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翔宇,目前工商状态为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胡耀华、胡善超、胡翔宇、蒋兆平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胡耀华名下的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2层201室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1101010602100110号,抵押物建筑面积为401.67平方米。
抵押物2:胡善超名下的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4层409、410室,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1101004574100110号、1101004573100110号,抵押物建筑面积为272.18平方米。
债务企业04名称:镇江市通利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丹徒高新园区智慧大道468号双子楼A座05-1706-1室
债权总额:716.1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16.1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00万元,利息216.1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胡耀华以其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2层201室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401.67平方米,抵押人胡耀华以其位于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22幢第1层101室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356.79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胡耀华、张海燕个人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市通利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6日,注册资金48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张海燕、胡敖云,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铝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海燕,目前工商状态为持续经营。
担保人情况:胡耀华、张海燕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胡耀华名下的位于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22幢第1层101室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1101010785100110号,抵押物建筑面积合计为356.79平方米。
债务企业05名称:镇江市大港汇明粉煤灰销售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新区大港下聂家46号
债权总额:537.4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大港汇明粉煤灰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债权总额537.4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45万元,利息292.4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赵凯、赵萍红以其位于镇江新区大港港中新村6区34幢106、107室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市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大港集装箱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赵福安、赵雪松、赵凯、赵萍红、卜云东。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市大港汇明粉煤灰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0日,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赵凯、赵丹,经营范围为汽车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粉煤灰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五金配件的销售;汽车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水电安装;电器保养、维修;土石方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凯,目前工商状态为持续经营。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镇江市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大港集装箱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赵福安、赵雪松、赵凯、赵萍红、卜云东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赵凯、赵萍红名下的位于镇江新区大港港中新村6区34幢106、107室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0401000272001010号,抵押物面积202.3平方米。
债务企业06名称:澳普电气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新区大港银河路78号
债权总额:835.1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澳普电气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35.1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49.58万元,利息85.6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澳普电气有限公司、樊保杰。
诉讼情况: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澳普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9日,注册资金16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股东分别樊保杰,经营范围为生物识别技术研发;指纹识别仪、面部识别仪、虹膜识别仪的生产;电子安防系统的研发;防盗报警设备、门禁设备、考勤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对讲系统设备的生产;电缆桥架、高低压母线槽、滑触线、仪表管阀件、照明箱的加工制造;高低压开关柜及其开关、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樊保杰,目前工商状态为停业。
担保人情况:樊保杰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企业07名称:镇江海虹钢铁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金桥大道88号惠龙大厦1178室
债权总额:1594.7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海虹钢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94.7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20万元,利息674.7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沈树珍、叶华以其位于镇江市中山东路399号第5层的商业房地产,面积1239.66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人沈树珍、叶华以其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太平洋商业中心3幢35室的商业房地产,面积132.49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缪志伟、吴锡琴、沈树珍、叶华。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海虹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3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缪志伟、吴锡琴,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炉料、机电设备、五金电器的销售;金属材料调直、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缪志伟,目前工商状态为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缪志伟、吴锡琴、沈树珍、叶华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抵押人沈树珍、叶华名下的位于镇江市中山东路399号第5层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京字第9004704300号,抵押物面积为1239.66平方米。
抵押物2:缪志伟、吴锡琴名下的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太平洋商业中心3幢35室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徒字第84801469号,抵押物建筑面积132.49平方米。
债务企业08名称:镇江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207室
债权总额:4432.2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432.2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150万元,利息2282.2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苏申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檀山路8号申华国际冠城60幢的14间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22.48平方米,以及江苏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丁卯桥路康泰花园16幢003室18幢0005室等的13间商业房产,建筑面积844.6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江苏申华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露萍、仇明芳。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上海冠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殷闻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房屋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殷闻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停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江苏申华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王露萍、仇明芳为债务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江苏申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檀山路8号申华国际冠城60幢的14间房产,建筑面积1222.48平方米,权利价值1700万元。
抵押物2:江苏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丁卯桥路康泰花园16幢003室18幢0005室等的13间房产,建筑面积844.6平方米,权利价值1006万元。
债务企业09名称:镇江市圣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黄山西路17号万达广场DA1-1601室
债权总额:1889.3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圣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89.3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50万元,利息539.3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胡伟,叶峰以其名下的位于谷阳路388号京亿大厦1幢的24间房产,建筑面积661.57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严斌、潘玉凤、胡伟、叶峰、郑敏、郑元良、周乐庆。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市圣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严斌、潘玉凤,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木材、纸、纸浆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玉凤,目前工商状态为停业。
担保人情况:严斌、潘玉凤为债务人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胡伟、叶峰为债务人450万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胡伟,叶峰名下的位于谷阳路388号京亿大厦1幢的24间房产,建筑面积661.57平方米,权利价值450万元。
债务企业10名称: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 镇江市大西路347号
债权总额:1412.8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412.8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42.9万元,利息469.9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施昌立、刘丽以其位于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层102室、京口路98号京岘山庄5幢第3层201室、梦溪路10号1幢第3层302室、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5室的房产,面积387.83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人郭志华、陈利梅以其位于梦溪嘉苑B幢第1层152室的房产,面积52.93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抵押;抵押人孙炳坤、韩秀玲以其位于东吴新苑10幢第4层402室(10幢0402室)的房产,面积115.26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施昌立、刘丽、郭志华、陈利梅、孙炳坤、韩秀玲、付国平、镇江市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7日,注册资金22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施昌立、刘丽,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消防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管线工程、公路路面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到资质证书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施昌立,目前工商状态为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施昌立、刘丽、郭志华、陈利梅、孙炳坤、韩秀玲、付国平、镇江市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施昌立、刘丽名下的位于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层102室(面积52.93平方米)、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5室(面积141.06平方米)的商业房第产、京口路98号京岘山庄5幢第3层201室(面积132.06平方米)、梦溪路10号1幢第3层302室(面积63.76平方米)的住宅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0201024751100120号、镇房权证字第0201024752100220号、镇房权证字第0201009023100220号、镇房权证京字第9004214100号,
抵押物2:郭志华、陈利梅名下的位于梦溪嘉苑B幢第1层152室的商业房地产,权属证号:镇房权证京字第9003435800号,抵押物建筑面积52.93平方米。
抵押物3:孙炳坤,韩秀玲名下的位于东吴新苑10幢第4层402室(10幢0402室),权属证号:镇房权证京字第14424906号,抵押物建筑面积115.26平方米。
债务企业11名称:镇江施立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5室
债权总额:561.11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施立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61.1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89.3万元,利息171.8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施昌立、刘丽以其位于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3、104室的商业房地产(面积合计为211.67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人舒建志以其位于华润新村14幢第7层705室的住宅房地产(面积76.90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昌立、刘丽、舒建志、郭鹏、施杨。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施立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9日,注册资金21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舒建志、郭鹏,经营范围为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工金属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咨询及培训(许可经营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鹏,目前工商状态为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昌立、刘丽、舒建志、郭鹏、施杨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施昌立、刘丽名下的位于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3、104室的商业房地产(面积合计为211.67平方米),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0201024750100120、0201024749100120号。
抵押物2:舒建志名下的位于华润新村14幢第7层705室的住宅房地产(面积76.90平方米),权属证号:镇房权证字第0200472416100110号。
债务企业12名称:江苏三和水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丹阳市西环路98号
债权总额:459.68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三和水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59.6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72.98万元,利息186.7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施昌立、刘丽、管其忠、左凤明。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三和水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3日,注册资金62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管其忠、左凤明,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管其忠,目前工商状态为持续经营。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施昌立、刘丽、管其忠、左凤明为债权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企业13名称:镇江市航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蒋乔镇镇句路蒋乔派出所对面
债权总额:4294.8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航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294.8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338.39万元,利息1956.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张永名下的位于镇江市梦溪嘉苑B幢第3层0358室和第2层258室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064.34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盛迪铸造有限公司、倪文林、张永、谢雪云。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市航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注册资金108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张永、谢雪云,经营范围为废旧金属冶炼;热轧圆盘线材及槽钢、扁钢、角钢、型材制品的生产、加工;异型钢、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水暖器材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永,目前工商状态为停业。
担保人情况:镇江盛迪铸造有限公司、倪文林、张永、谢雪云为债务人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张永名下的位于镇江市梦溪嘉苑B幢第3层0358室和第2层258室的房产,建筑面积2064.34平方米,权利价值1840万元
债务企业14名称: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丹徒新城长山村西湾水库西侧
债权总额:1787.7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87.7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9.91万元,利息787.8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宿城区黄河路东侧嘉汇·枫景园1号楼酒店的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914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465.7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管郁明、陈彩云、管政、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虹枫美食度假村。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7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陈彩云、江苏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管政,经营范围为茶树、果树、花卉、苗木的种植;水产品的养殖;水果的零售;苗木、劳保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提供垂钓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茶叶(绿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彩云,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管郁明、陈彩云、管政、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虹枫美食度假村为债务人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宿城区黄河路东侧嘉汇·枫景园1号楼酒店的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914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465.7平方米。权利价值999.91万元
债务企业15名称:镇江市东升农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丹徒新城长山村小西湾
债权总额:2278.8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市东升农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278.8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1.85万元,利息1287.0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宿城区黄河路东侧嘉汇·枫景园1号楼酒店的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914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465.7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丹徒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虹枫美食度假村、管郁明、陈彩云、管政。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市东升农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2日,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郁明,经营范围为农耕文化旅游项目、影视文化产业项目的策划与开发;承办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发布会、各类商业性会议及庆典礼仪活动;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商业管理;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茶树、果树、花卉、苗木的种植;水产品的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管郁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镇江丹徒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债务人5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虹枫美食度假村、管郁明、陈彩云、管政为债务人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宿城区黄河路东侧嘉汇·枫景园1号楼酒店的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914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465.7平方米。权利价值491.85万元
债务企业16名称:镇江国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镇荣公路139号
债权总额:4079.84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国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079.8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00万元,利息2379.8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镇江新区银河路38号8幢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9387.6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风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孔国平、周菊华。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国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2日,注册资金1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孔国平、曹润泽,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装饰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配件、化工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火金,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担保人情况:镇江风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孔国平、周菊华为债务人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镇江新区银河路38号8幢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9387.6平方米,权利价值1000万元。
债务企业17名称: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市大西路456号4楼
债权总额:3256.6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256.6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80万元,利息1276.6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镇江市中山东路379号的商业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合计1718.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6.3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吴建平、严琳、吴忠良、吴水英。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3日,注册资金11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詹继发、吴水英、吴忠良,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针纺织品、金银珠宝、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玩具、劳保用品、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水英,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吴建平、严琳、吴忠良、吴水英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镇江闽鑫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镇江市中山东路379号第1层103室、第5层、第6层、第9层、第1层102室的商业房产和第5层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合计1718.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6.3平方米。权利价值1980万元。抵押权证:镇他项(2014)第992号、镇他项(2014)第993号、镇房他证字第02004554761000001号、镇房他证字第02002218421000003号、镇房他证字第02002218411000003号、镇房他证字第02002289361000001号、镇房他证字第02003417161000001号
债务企业18名称:江苏国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新区大港新天地商业中心7幢楼101室
债权总额:10664.1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国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664.1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463.37万元,利息5200.7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董邦国、汪辉名下的位于镇江市新天地商业中心7幢101、201、301室的房产,建筑面积4282.39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镇江新区黎明旭日运输有限公司、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市东煌化工有限公司、镇江市永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戴黎明、田星、杜尧、董邦国、汪辉。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国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日,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董刘忠、董邦国,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办公用品、棉纺织品、焦碳的销售;园林绿化、基础工程施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邦国,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担保人情况:镇江新区黎明旭日运输有限公司、董邦国、汪辉为债务人120万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市永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董邦国、汪辉、田星为债务人1476.7万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镇江新区黎明旭日运输有限公司、董邦国、汪辉、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市东煌化工有限公司、戴黎明、田星、杜尧为债务人1992.2万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邦国、汪辉为债务人1874.471366万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董邦国、汪辉名下的位于镇江市新天地商业中心7幢101、201、301室的房产,建筑面积4282.39平方米。权利价值2000万元。
债务企业19名称:镇江坤华能源有限公司
所在地:镇江新区大港新天地商业中心7幢第3层0301室
债权总额:2752.9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镇江坤华能源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752.9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400万元,利息1352.9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苏国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大港银山鑫城玫瑰苑1幢1-2层37、38、39室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515.51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人董刘忠以其名下的位于银山鑫城铃兰苑2幢第6层608、609室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56.9平方米进行抵押;抵押人董邦国、汪辉以其名下的位于银山鑫城铃兰苑2幢第6层603室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28.45平方米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江苏锐光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东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黄健、田星、杜尧、董邦国、汪辉、杨庆华、董邦华、董刘忠。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
企业概况:镇江坤华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6日,注册资金6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董刘忠,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煤炭制品、塑料制品、包装制品、皮棉、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装潢材料的销售;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刘忠,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担保人情况:江苏锐光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东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黄健、田星、杜尧、董邦国、汪辉、杨庆华、董邦华、董刘忠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江苏国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港银山鑫城玫瑰苑1幢1-2层37、38、39室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515.51平方米,权利价值410万元;
抵押物2:董刘:名下的位于银山鑫城铃兰苑2幢第6层608、609室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56.9平方米,权利价值60万元;
抵押物3:董邦国、汪辉名下的位于银山鑫城铃兰苑2幢第6层603室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28.45平方米,权利价值30万元。
债务企业20名称: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
所在地:东台市河垛北路36号
债权总额:16761.81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债权本金7702.29万元,利息9059.52万元,以上债权本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大道东侧总面积58547.27平方米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总面积35635.82平方米的3幢厂房,抵押人盐城东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位于东台市东关路东、东关安置区南侧面积22317.02平方米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朱鹏、陈美卿。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30日,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意大利康茂胜(CAMOZZI)控股股份公司、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东达集团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纺织机械、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棉纱及其它纺织原料批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阿蒂尔.卡莫齐,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朱鹏、陈美卿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东台市经济开发大道东侧总面积58547.27平方米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总面积35635.82平方米的3幢厂房和盐城东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东台市东关路东、东关安置区南侧面积22317.02平方米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
债务企业21名称:江苏宏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阜宁经济开发区黄河路588号
债权本金本金:2224.36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宏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550.00万元,利息674.36万元,以上债权本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富建集团有限公司城南新区分公司以其位于阜城镇孙桥村五组、红心村一组天鹅国际商业中心5幢A201室,B209室,6幢B206室,B207室,B208室,6幢A207室,A213室,A216室,9幢A201室,A202室,9幢A203室,A204室,9幢A214室,A215室,B214室,9幢B101室,B102室,B103室建筑面积1686.71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其对应的347.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富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海通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阜宁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京东、兰雪、沈中明、蔡素玲、董方红、徐青林。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宏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2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沈中明、董方红,经营范围为玻璃钢化、中空、夹胶及销售;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建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中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富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海通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阜宁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京东、兰雪、沈中明、蔡素玲、董方红、徐青林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富建集团有限公司城南新区分公司名下位于阜城镇孙桥村五组、红心村一组天鹅国际商业中心5幢A201室,B209室,6幢B206室,B207室,B208室,6幢A207室,A213室,A216室,9幢A201室,A202室,9幢A203室,A204室,9幢A214室,A215室,B214室,9幢B101室,B102室,B103室建筑面积1686.71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其对应的347.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债务企业22名称: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启东滨海工业园明珠路
债权本金:400.9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24.48万元,利息276.45万元,以上债权本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亿达集装箱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鹏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查建恩、张琴亚。
诉讼情况: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1日,注册资金7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夏志康、查宇琳、谈红芳,经营范围为特种集装箱及配件、油田装备、高速铁路装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查宇琳,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江苏亿达集装箱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鹏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查建恩、张琴亚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企业23名称: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知青社区居委会五组
债权本金:24212.2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5029.95万元,利息9182.27万元,以上债权本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其昌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业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凯特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姜笃篪、姜斌、郑丽英、戴心瑶。
诉讼情况:已经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注册资金6999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盛世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镍矿的精选,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镍矿、镍合金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含钢材)及其制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其昌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业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凯特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姜笃篪、姜斌、郑丽英、戴心瑶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企业24名称:南通首控石化有限公司
所在地: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28号
债权本金:5566.7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首控石化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369.37万元,利息2197.3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大道北侧275193.24㎡工业出让用地及其上库区29.5万立方储罐及与其相连的配套设施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王晓莉。
诉讼情况: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南通首控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9日,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煤炭批发;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洪兵,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王晓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大道北侧275193.24㎡工业出让用地及其上库区29.5万立方储罐及与其相连的配套设施抵押,顺位为三押
债务企业25名称:南通盈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通市桃坞路服饰城1幢十二层
债权本金:6794.4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盈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本金6411.23万元,利息383.1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大道北侧275193.24㎡工业出让用地及其上库区29.5万立方储罐及与其相连的配套设施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王晓莉。
诉讼情况: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南通盈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注册资金9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经营),煤炭批发、零售;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金属矿石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洪兵,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王晓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情况: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大道北侧275193.24㎡工业出让用地及其上库区29.5万立方储罐及与其相连的配套设施抵押,顺位为二押。
债务企业26名称: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启东市建设中路440号
债权本金:14261.0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2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本金9500.00万元,利息4761.0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2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盛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交贸易有限公司、蔡陈华、郁卫。
诉讼情况:已经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25日,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蔡陈华,经营范围为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及维修、建筑装璜、园林绿化、古典建筑、土方工程、石驳工程、市政养护工程施工;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陈华,目前工商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江苏盛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交贸易有限公司、蔡陈华、郁卫为债务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618608247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号南京国际金融中心23A 邮政编码:210000
举报电话: 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