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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杭州积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6:36:57

债务企业名称1:杭州积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203室

债权总额:2258.92万元(截至2020年7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杭州积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258.9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54.44万元,利息304.4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杭州积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腾势牌纯电动汽车设定抵押,保证人为杭州杭鼎担保有限公司、丁大可、黄明财、苏荣喜。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杭州积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丁大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203室,经营范围为:服务:汽车租赁,汽车技术、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市场营销策划,出租车客运,充电桩的销售、安装(限上门)、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汽车,二手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材料。

保证人情况:杭州杭鼎担保有限公司、丁大可、黄明财、苏荣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11月2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5558970378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 89773883(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