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宏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渔业机械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2 09:58:54
债务企业名称1: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临海市上盘镇北洋六路1号
债权总额:30,999,036.49元(截至2020年11月1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999,036.49元,其中:债权本金19,000,000.00元,利息11,994,036.49元,代垫费用5,000.00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17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临海上盘北洋园区北洋六路1号的工业厂房,土地面积24069.13平方米(约36亩),建筑面积14109.56平方米。保证人为焦鹏。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临海市上盘镇北洋六路1号,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赵卫峰出资6450万元、占43%,岳云龙出资6000万元、占40%,湛帝坚出资2550万元、占17%,实际到位注册资本7000万元(赵卫峰出资3010万元,湛帝坚1190万元,岳云龙2800万元),另8000万元未出资到位,约定缴纳限期为2035年6月3日前。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卫峰,行业类型为制造业,经营范围为波纹钢板、不锈钢管、管道配件制造,钢结构装;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焦鹏(410221198212061872),系浙江百基管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最高额担保金额3069万元。
债务企业名称2:台州市宏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小稠村
债权总额:6,322,178.38元(截至2020年11月1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台州市宏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322,178.38元,其中:债权本金1,405,721.23元,利息4,916,457.1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17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台州市台纱塑业有限公司、张朝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台州市宏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4日,经营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桐屿小稠村,注册资本金188万元,其中张朝顺出资168万元,蔡继高出资20万元,股东出资到位,2011年9月21日发生投资人变更,蔡继高变更至孙国光,占股比例不变,法定代表人张朝顺。经营范围为汽油机<5.2KW摩托车用、助动车配件,塑料制品,小型发电机、沙滩车、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
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为台州市台纱塑业有限公司、张朝顺(33260319710413521X),最高额担保金额1050万元。
台州市台纱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1月1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上张村,注册资本426万元,实缴资本426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江海,经营范围:塑料纱管、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童车、滑板车制造、销售;从业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目前公司仍在经营。
债务企业名称3:温岭市渔业机械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岭市滨海镇永安港
债权总额:6,047,651.39元(截至2020年11月1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岭市渔业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047,651.39元,其中:债权本金2,111,180.00元,利息3,936,471.39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17日止。
诉讼情况:已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概况:温岭市渔业机械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4月19日,经营场所:温岭市滨海镇永安港。法定代表人:盛子冬,注册资金:2580万元。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法人北上海船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967.5万元、占37.5%;盛子冬出资额1451.25万元、占56.25%;李井云出资额161.25万元、占6.25%。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自动变速箱、船舶中高速柴油机配件、齿轮、建筑机械制造;发电机组装;渔业机械、工程机械、机械设备批发。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2】月【2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吴威】 联系电话:【0576-85227679/13486229773】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171号台信大厦8楼
邮政编码:317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