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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双婺科技有限公司对 浙江茂华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5:47:07

债务企业1名称:浙江茂华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

金华市

债权总额:

6619.47万元(截至2021年4月14日)

债权情况:

金华双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茂华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321.5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499.57万元,利息2119.9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1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金华市浙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常德市水星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陈小华、陈盼、张心怡、王会明、张艳兰。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

浙江茂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陈盼和陈小华,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电工器材,化工原材料(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热镀锌加工,精锌冶炼。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木土,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金华市浙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王会刚、王会明、南乐挺和尚雅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市场开发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装潢建材(除危险品)及家具、家居用品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加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常德市水星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浙江茂华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综合贸易市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企业自有房屋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砂砾)、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五金、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批发和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小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

抵押物1为常德市水星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东城办事处青年东路水星香榭里4、12、13、17、18号楼的23套住宅,建筑面积4336.15平米,土地面积830.43平米;

抵押物2为陈小华名下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城西锦都豪苑1、2栋1楼8、9号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3.68平米,土地面积7.32平米。

 

债务企业2名称:义乌市山特工艺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

义乌市

债权总额:

5229.01万元(截至2021年4月14日)

债权情况:

金华双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对义乌市山特工艺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229.0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999.93万元,利息2229.08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14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保证人为义乌市日日高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陈文正、方敏、王荣喜、孙后仙。

诉讼情况:

执行中

企业概况:

义乌市山特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陈文正,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饰品、户外野营用具批发、零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正,目前该企业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义乌市日日高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6日,注册资本为66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王荣喜和孙后仙,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玩具、文具、工艺品、饰品加工、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荣喜,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

抵押物为方康康名下位于义乌市丹溪北路18号0202、0204室的个人房产,建筑面积775.48平米,土地面积33.1平米。

 

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14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胡路璐、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9-89172833、0571-89773916、0571-89773965,

13605898066、  13588441135、  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狄先生 

 

 

                            金华双婺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