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 宁化县广芳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17:42:47
债务企业名称:宁化县广芳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 宁化县翠江镇东方花园1-4号1楼
债权总额:24844243.2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福建省南安市丰庆石材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4844243.2元,其中:债权本金1995万元,利息4894243.2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林广芳、徐松华、林金琴名下: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东方花园商住楼1-4幢9号,67.68㎡;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东方花园商住楼1-4幢54号,90.83㎡;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东方花园商住楼1-4幢50号,73.05㎡;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东方花园商住楼1-4幢51号,27.58㎡;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东方花园商住楼1-4幢,2663.07㎡。该抵押物提供3431万元最高抵押,保证人为官贵玉、伍才妹、吴银老、谢俊友、王算治、张福炎、张良根、林金琴、巫顺辉、吴桂贤、徐松华、顾红霞、林广芳。
诉讼情况:已判决
企业概况:宁化县广芳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3日,位于宁化县翠江镇东方花园1-4号1楼,注册资金1500万人民币,为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家电、家具、灯具、电脑、数码产品、通讯器材、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人情况:官贵玉、伍才妹、吴银老、谢俊友、王算治、张福炎、张良根、林金琴、巫顺辉、吴桂贤、徐松华、顾红霞、林广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6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850609269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狄先生(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0571-8977383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