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17:49:00
债务企业名称:【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1289号综合楼
债权总额:【2460.13】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转让标的债权本金总额人民币【2420.43】万元、相应利息罚息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其中:截至基准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97,043.92】元。上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以其位于永康街东侧(金磐开发区)的工业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泰安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浙江龙游康威利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浙江超洁实业有限公司、吕新红、吕仙妹、吕方明、程梅钦、王庆、姚春兰、吕红婴、董尚德】。
诉讼情况:【执行程序】
企业概况:【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资金【135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吕仙妹、吕新红】,经营范围为【纺织工艺品、无纺布、日用杂品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装配加工、销售(以上除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仙妹】,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位于金华市永康街,地理位置优越,处于金华市区内,交通便捷配套齐全。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8】月【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18957155610】
【郑经理】 联系电话:【1515813590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商务大厦B座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