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 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17:29:14
债务企业名称: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71号庭芳苑6号楼302单元
债权总额:74603509.18元(截至2021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4603509.18元,其中:债权本金38718898元,利息35884611.18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人郑进兴名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71号庭芳苑6号楼302单元(125.45平方米,提供105.43万元最高额抵押);抵押人龚奇英名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融汇山水一区27#楼01联排住宅(245.03平方米,提供300万元最高额抵押);保证人为福州荣华顺展贸易有限公司、郑进兴、龚奇英。
诉讼情况:已判决,已执行
企业概况: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9日,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71号庭芳苑6号楼302单元,注册资金218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批发、代购代销:纸、纸制品、文教用品、印刷器材、日用百货、电子器材、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装饰材料、木浆、印刷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纸的加工(生产地址设在福州市晋安区泉头农场工业区3幢)。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人情况:福州荣华顺展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系统显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郑进兴(身份证号3522021979******15)、龚奇英(身份证号3507831980******25)。
债务企业名称:福州闽伟印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8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片仓山园1#楼101室
债权总额:6589491.21元(截至2021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福州闽伟印务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589491.21元,其中:债权本金1102939.63元,利息5486551.58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人梁秀珍名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福达小区3座104单元1层11附属间(62.5平方米,提供49.24万元最高额抵押);保证人为程伟、梁秀珍、郑进兴、梁秀颖、张大东、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福建国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判决,已执行
企业概况:福州闽伟印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03日,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8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片仓山园1#楼101室,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有效期详见许可证);文化用品、纸及纸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担保人情况:程伟(身份证号3501031971******54);梁秀珍(身份证号3501031971******25)、郑进兴(身份证号3522021979******15)、梁秀颖(身份证号3501031970******69)、张大东(身份证号3501031969******58)、福州奇星纸业有限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福建国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显示经营异常)。
资产特点:无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众望电机有限公司
所在地: 福安市阳头花园路193号5号楼二层商场B区202室
债权总额:47630039.01元(截至2021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福建众望电机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7630039.01元,其中:债权本金23567356.46元,利息24062682.55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人刘勇、缪丽平名下位于福安市阳头鸿辉名仕嘉苑A5-A7号楼6、7号店房地产(189.02平方米,提供430万元最高额抵押);刘勇、缪丽平名下位于福安市城南解放路凯信商住楼第8、9层房地产(723.1平方米,提供440万元最高额抵押);刘勇、缪丽平名下位于福安市阳头街道福星花园5-7号楼二层商场B区房地产(629.72平方米,提供658.2万元最高额抵押);保证人为福安市首创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津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隆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捷利莱工贸有限公司、缪奶惠、彭梅芳、刘勇、缪丽平、刘军、阮寿唐、郭海斌。
诉讼情况:已判决(仲裁),已执行
企业概况:福建众望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9日,位于福安市阳头花园路193号5号楼二层商场B区202室,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机、水泵及其配件、家用保健电器具、九人以上乘用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金属材料、船用配套设备、计算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及辅助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人情况:福安市首创工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福建省津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福安市隆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福建捷利莱工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缪奶惠(身份证号3522021984******3X);彭梅芳(身份证号3522021982******64);刘勇(身份证号3522021972******13);缪丽平(身份证号35220211975******49);刘军(身份证号3522261971******28);阮寿唐(身份证号3522261955******19);郭海斌(身份证号3522261971******12)。
资产特点:无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省顶升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22号人大信息楼10层
债权总额:46450216.03元(截至2021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福建省顶升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6450216.03元,其中:债权本金22090078.34元,利息24360137.69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人杜剑文、任文佳名下位于宁德市国税花苑B1号房地产(609.76平方米,原高抵合同提供702.3万最高额抵押,经处置目前仅剩该抵押物);保证人为宁德市江南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余深寿、谢惠华、陈英松、杜欢芳、陈昌健、张光楠、姚江峰。
诉讼情况:已判决(仲裁),已执行
企业概况:福建省顶升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1日,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22号人大信息楼10层,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电机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机、电器、船舶、船用配套物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销售;物资仓储、配载、中转(不含道路运输)、搬运(装卸);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海运及水路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宁德市江南工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计息日涉及在执案件0件);福建省恒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余深寿(身份证号3522271967******32);谢惠华(身份证号3522271971******46);陈英松(身份证号3522211971******14);杜欢芳(身份证号3522211971******6X);陈昌健(身份证号3522011976******11);张光楠(身份证号3522011990******19);姚江峰(身份证号3522011977******17)。
资产特点:无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
所在地:将乐水南下村
债权总额:1336.97万元(截至2021年7月10日)
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36.9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69.07万元,利息660.69万元,代垫费用7.2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等暂计算至2021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李马胜、李正茂名下周宁县狮城镇东市路97号的住宅设定抵押担保,建筑面积948.31㎡,提供35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人为三明市明宏工贸有限公司、李马胜、阮幼清。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12.28,注册资金1243.1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活性炭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马胜,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三明市明宏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6.4,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服装生产加工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兰英,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850609269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狄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0571-8977383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