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6:29:50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718号】
债权总额:【7040.17】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19】年【3】月【31】日),经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核定的债权总额为6728.14万元,为普通债权。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案号为(2016)浙07民初292号的债权,债权总额【7040.1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000.00】万元,利息【2040.17】万元,以上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3】月【31】日止。该债务人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本案号对应的债权经管理人核定的债权总额为6728.14万元,为普通债权。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湖南中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汇美家居广场】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余有昌、范慧青、余有成】个人。
诉讼情况:婺城法院于2018年10月19日作出(2018)浙070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0年12月24日,婺城法院(2018)浙0702破6-2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企业概况:【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6】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余有昌、余有成】,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有昌】,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 2020】年【9】月【2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898999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