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15:18:22
债务企业01名称: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无锡市广泽路100号
债权总额:24421.25万元(截至2021年11月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4421.2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2297.93万元,利息2123.32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1月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299号金盛华彩荟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出质人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进行质押;保证人为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颜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王华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8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龙祥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安置业有限公司、无锡五洲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房屋拆除(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家电维修;仓储服务;房屋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崇刚,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0年11月9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徐国丽,经营范围为定型包装食品、冷饮销售;烟零售。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建筑五金、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不含字画)、家具、微电脑、办公用品、礼品、饰品销售;黄金制品零售、修理改制、以旧换新;职工用餐;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明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6日,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华,经营范围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鞋帽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兵,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颜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4日,注册资金5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建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纺织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服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健,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王华,出生于1959年6月13日。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299号金盛华彩荟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面积总计109607.6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9049.9平方米。抵押物位于无锡市核心地区,距离高铁站10分钟,周围居民小区很多,商业氛围浓厚,具有很好的投资价值。
债务企业02名称: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知青社区居委会五组
债权总额:30327.46万元(截至2021年11月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0327.4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29.95万元,利息15297.51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1月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其昌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业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凯特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姜笃篪、姜斌、郑丽英、戴心瑶。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注册资金6999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盛世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镍矿的精选,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镍矿、镍合金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含钢材)及其制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其昌不锈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0日,注册资金4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 域新(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生产、销售不锈钢管、不锈钢坯、不锈钢带、不锈钢棒及制品;上述同类商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金属制品、金属材料、贵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上海业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0日,注册资金1828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姜斌,经营范围为不锈钢型材及制品、金属复合材料及制品制造加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合金材料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出租、园林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嘉兴市凯特不锈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注册资金1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姜斌、姜春静,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坯、不锈钢板、不锈钢带、不锈钢管、不锈钢棒及制品(不含冶炼);金属制品、金属材料、贵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上述同类商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上海其昌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5日,注册资金10656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姜笃篪、郑丽英,经营范围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矿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笃篪,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姜笃篪,出生于1958年2月6日。郑丽英,出生于1957年9月8日。姜斌,出生于1981年5月3日。戴心瑶,出生于1986年1月2日。
债务企业03名称: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启东市建设中路440号
债权总额:15255.21万元(截至2021年11月4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255.2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500万元,利息5755.21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1月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盛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交贸易有限公司、蔡陈华、郁卫。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南通市腾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25日,注册资金6000.6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蔡陈华、镇江英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及维修、建筑装璜、园林绿化、古典建筑、土方工程、石驳工程、市政养护工程施工;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陈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江苏盛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1日,注册资金303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蔡陈华、 张金莲,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陈华,目前工商状态为注销。
江苏中交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刘辉,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办公设备、工程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辉,目前工商状态为吊销。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蔡陈华,出生于1977年12月2日。郁卫,出生于1974年1月4日。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11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61860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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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