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0:50
1、债务企业名称: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三组4幢(J)
债权总额:1756.87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56.8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277.64万元,利息479.22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5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其位于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和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二组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上海埃圣玛金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钱祝昶、胥晓琴、胥爱东、姜洲。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胥晓琴、钱祝昶,经营范围为金属基复合丝线、纤维、纳米粉末生产(除国家禁止限制项目)、研发;特殊钢线材深加工;光纤预制棒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胥晓琴,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保证人情况:上海埃圣玛金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7日,注册资金11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钱祝昶、胥晓琴,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冶金辅料、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建材、仪器仪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从事钢铁技术、钢铁制品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销售,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钱祝昶,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情况:钱祝昶,出生于1964年12月21日;胥晓琴,出生于1967年7月18日;胥爱东,出生于1970年12月3日;姜洲,出生于1975年10月21日。
资产特点:抵押物1为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1幢(研发中心)、1幢(食堂)至5幢、8幢至14幢的工业用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11233.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209.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抵押物2为江苏金火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二组6幢和7幢的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为9587.2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52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资产邻近主干道,位置优越。
2、债务企业名称:盐城市粤宏特种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所在地: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东南工业园区内
债权总额:967.03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盐城市粤宏特种化学纤维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67.03万元,其中为债权本金264.57万元,利息689.86万元及其他费用12.60万元(利息、其他费用计算至2020年8月20日,破产停息日;债权本金截至2022年4月25日)。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大宏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雪芹、郑志宏、陈步香、郑秀风、刘国捷、李惠芳。
诉讼情况:发回重审,终结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盐城市粤宏特种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4日,注册资金6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郑秀风。经营范围为化学纤维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秀风。(终结破产程序)。
法人保证人情况:江苏大宏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郑志宏、郑志华、朱纯平。经营范围为纱、纺织品、布、整经机、纺织机械及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制造(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棉花加工(限分公司经营);服装、皮棉、棉纱、棉短绒、棉籽(不含棉种)批发及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棉花收购(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春发。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已破产)。
自然人保证人情况:张雪芹,出生于1954年7月1日;郑志宏, 出生于1954年10月24日;陈步香,出生于1955年9月9日(已去世,继承人陈勇,1979年8月29日生);郑秀风, 出生于1954年4月29日;刘国捷, 出生于1945年9月3日;李惠芳,出生于1955年2月14日;
资产特点:无
3、债务企业名称: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建设大厦二楼(B)
债权总额:1930.79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930.7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49.60万元,利息981.19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5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盐城新科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其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谭尖村八组盐青路306号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盐城新科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沙莎、韩胜盐、韩对根、倪翠秀、盐城市盐都区韩园休闲会所。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200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袁志容,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璜,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药,化肥、农膜限零售)、装璜材料、日用品、针、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限九座以上乘用车)、摩托车及配件、自行车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水暖器材、通用设备、通讯器材、工艺美术品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除。以下项目供仅分支机构经营: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以下项目仅供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和沐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志容,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保证人情况:盐城新科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祁亚明、张娟、姚晨,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发动机、锅炉配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祁亚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盐城市盐都区韩园休闲会所成立于2010年10月13日,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和生食海产品)。一般经营项目:垂钓服务。(B)。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倪翠秀,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情况:沙莎,出生于1988年11月25日;韩胜盐,出生于1986年1月21日;韩对根,出生于1955年11月3日;倪翠秀,出生于1961年6月19日。
资产特点:抵押物为盐城新科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谭尖村八组盐青路306号的工业房地产,建筑总面积为3175.4平方米,土地总面积10000平方米,土地为出让性质的工业用地。
4、债务企业名称:盐城韩氏物流有限公司
所在地: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3号新都商务楼18楼1804室(CND)
债权总额:1131.17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盐城韩氏物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31.1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9.99万元,利息631.18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5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倪翠秀、韩对根、韩锋。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盐城韩氏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31日,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韩锋,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井点降水工程施工,房屋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韩锋,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保证人情况:江苏韩氏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200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袁志容,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璜,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药,化肥、农膜限零售)、装璜材料、日用品、针、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限九座以上乘用车)、摩托车及配件、自行车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水暖器材、通用设备、通讯器材、工艺美术品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除。以下项目供仅分支机构经营: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以下项目仅供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和沐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志容,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情况:韩对根,出生于1955年11月3日;倪翠秀,出生于1961年6月19日;韩锋,出生于1976年4月26日。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2】年【4】月【2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989656912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381384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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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