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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 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10:05

债务企业1名称:福建省新永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名泉州永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工业区

债权总额:3924.12万元(截至2022年0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福建省新永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924.1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449.98万元,利息1474.1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至2022年02月28日。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长福、张坑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该抵押物提供3530万元最高额本金抵押担保。保证人吴拥军、吴丽玲。

诉讼情况:已诉未判决(债务人暨抵押人已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概况:福建省新永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20日,位于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工业区 ,注册资金12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工程机械配件、机床机械、建筑机械;模具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人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吴拥军1968年5月6日生,吴丽玲1970年10月29日出生。

资产特点:无。

 

债务企业2名称: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D区1号

债权总额:19189.59万元(截至2022年02月28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9189.5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2468.47万元,利息6721.1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至2022年02月28日。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物为邓玮玮名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182号紫荆花园1#906单元的房产;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路北侧、施厝路东侧、10米宽规划路西侧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一幢生产综合楼;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放于其厂区的机械设备;福建嘉诚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出质的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的股权;林诚出质的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刘光华出质的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保证人为林诚、邓玮玮、刘光华、福建嘉诚石化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兴广恒玻璃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嘉诚(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1日,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D区1号 ,注册资金8亿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蜡油、重芳烃、燃料油、沥青的生产;石油制品销售(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橡胶、塑料的批发、代购代销;对工业、农业、林业、金融业、旅游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人担保人情况1:福建嘉诚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18日,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环北路60号融侨花园1#、13#14#楼连接头3层01店面,注册资金5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橡胶、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钢材、水泥、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玻璃及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玻璃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对农业、林业、金融业、旅游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溶剂油、甲醇、乙醇、焦油、燃料油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人担保人情况2:福州兴广恒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24日,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鳝鼓路9号9号楼,注册资金5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玻璃加工;建筑材料、玻璃及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 玻璃安装(提供上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林诚1978年12月26日出生,邓玮玮1980年11月07日出生,刘光华1990年04月25日出生。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8506092699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865092276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狄先生(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0571-8977383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