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企业范围:在杭州市注册的汽车租赁企业(注册金:1000万以上)。
二、标的: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车辆租赁
三、标的要求:
1. 车型要求:2017年新帕萨特政府采购专用版(330TSI\1.8T)、7辆、全新、黑色、环保排放达到国V标准。
2. 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全新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3. 租赁期限: 3年。
4. 租赁方式:经营性租赁(出租方负责新车购置税、上牌费、车辆保险、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以上报价情况进行评标。
四、标书要求:报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
五、投标须知: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具备轿车租赁业务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六、评标:根据标书,选择报价低、服务承诺好的中标。
七、结算方式:月结,每月租车款于下月15日前结清,租车款结算采用转账方式,不得以现金结算,出租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
八、其他要求:
1、中标公司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中标车辆。
2、如因国有企业车改政策等因素,我司退还全部租赁车辆,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我司会在政策出台之日起,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单位。
九、违约责任:如有违反,将中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17时。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
开标地址: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B座3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0571-89773977
地址: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B座301室
十二、本次投标解释权在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中标合同需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定。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