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SZCY[2019]10043号
各资产评估公司 :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拟公开选聘评估中介机构,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屋建筑物涉及的租金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现就该相关事项邀请贵公司参加竞聘,敬请贵公司参加。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进行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湖州市仁皇柏翠庄1幢2楼租金
2.评估目的:为拟出租房屋建筑物涉及的租金提供价值参考
3.项目基本情况:湖州市仁皇柏翠庄1幢为商业用房,该建筑物地上3层、地下1层,评估对象为第二层,第二层建筑面积为974.72平方米,本次评估需根据国资相关规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4.资产评估项目预算:1万元。
5.中标机构选择:距满足投标资格的入围机构的平均价最接近的投标人中标。若中标候选人出现报价相同情形,则以百强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最终候选人。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日期):2019年11月20日
2.报告类型: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国资要求)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实施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 进入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公布2018年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名单;
2.2:项目整体负责人与项目现场负责人为本评估报告中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应具有不少于5年评估经验(以初次注册时间为准);
2.3:本项目应安排不少于2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参与现场评估工作;
2.4: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在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财政监管部门相关处罚及未受到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贵公司于 2019年10月31日12时之前将竞聘书一式叁份以密封函件形式送达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B座301室。
五、报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
2.资产评估作业周期、程序、方法介绍;
3.提供项目的收费依据及报价(报价包含差旅费,报价金额需同时以汉字大写及阿拉伯数字小写表示,并注明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4.资产评估工作计划表(附件);
5.其他优惠条款及服务事项说明。
6.保密条款
六、本邀请函专用于浙商资产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之用,本公司对邀请函享有解释权。评估机构一经领取本邀请函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邀请项目中所涉及浙商资产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除经浙商资产书面同意外,评估机构不得为其他目的而复制、传播及使用本邀请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关于产权持有单位状况、委估资产状况、委托人债权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附件:工作计划表
委托方项目联系人:楼泽 1515813084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