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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资产研究院《2021年不良资产行业报告半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7-20 10:33:01

内容摘要
监管政策
•《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
•《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 知》发布,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信托不良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 见》,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行业动态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有所上升,商业银行不良处置同比增 加
•2021 年上半年信用债违约规模 762.22 亿元,较上年同期 降低 15.3%,打破近年来违约规模连续上升的趋势
•个贷不良批量转让项目首单落地
•地方性中小银行加速合并重组
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
•自吉林地方 AMC 解散后,吉林新设地方 AMC 吉林省盛融 获银保监会批复
•自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资产管理公司相继 获批试点资格
来源:浙商资产研究院
 
一、监管政策
(一)《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允许银行向五大AMC和地方AMC“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据《通知》,此次试点参与对象主要包括18家银行(6大行和12家股份行)、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中明确的个贷批量转让的标的范围“以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经营性信用贷款为主”,范围中不再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这两类业务。
近年来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快速发展,随之相伴的是个贷不良资产规模迅速增长,市场估计全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已突破万亿”,个贷不良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根据《通知》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贷款”。对于选择自行清收处置的AMC,这对于其自行清收处置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对委托专业团队清收的,对AMC管理受托催收机构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目前来看,个贷不良转让业务尚在探索试水阶段,在业务实践中,个贷不良批量业务如何进行估值定价、个贷不良业务的盈利模式是什么等问题,都需要时间进行进一步探索。
 
 
二、行业动态
(一)商业银行不良率波动维持在稳定区间,不良贷款余额规模总体继续维持波动增长趋势
2021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率为1.8%,不良贷款余额2.8万亿元。总体来看,2017到2021年间,商业银行不良率波动维持在稳定区间,不良贷款余额规模总体继续维持波动增长趋势。2021年一季度末,资本充足率14.51%,一级资本充足率11.9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63%,较上季末分别降低0.09、0.12、0.19个百分点,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稳中有降无论是从政策要求加快不良处置还是从银行向实体产业大量投放融资的计划来看,银行不良处置意愿都会上升。鉴于银行具备核销、出包、证券化等多种不良处置手段,考虑到去年以来不少银行加大核销力度,因此虽然银行不良处置意愿及需求上升,但短期内不良包供给并不会出现大幅增长,供给端竞争预期仍未保持较为激烈的状态。另一方面,存在大量资产质量较弱的非上市中小银行,其不良处置意愿与资本充足率相关性低,加上受到利润限制,不良处置空间有限,潜在未暴露不良整体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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