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日利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0 14:44:10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日利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山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740】万元(截至【2017】年【5】月【2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日利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56.0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40】万元,利息【16.0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5】月【2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恒通机械有限公司、新昌东明富通机械有限公司】和【李勇、吕红秋】。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日利实业有限公司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新昌县日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勇、陈传】,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纺织机械、纺织器材、汽车配件、发电机组、通用水泵。销售:锂电池及电池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勇】,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1【浙江恒通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5】日,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石钰、石孟成】,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摩托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铝制品、精密模具、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汽车自动变速箱、超高压电力部件、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石孟成】,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2、【新昌东明富通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0】日,注册资金【8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韩国东明产业社、李勇】,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纺织机械及配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勇】,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273712】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经理】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