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永康市高尔美工贸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0 14:59:46

债务企业1名称:永康市高尔美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烈桥村

债权总额:3,297.61万元(截至2017年07月0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永康市高尔美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297.6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00.00万元,利息497.6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07月07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永康市欣业压铸厂以其位于永康市西城街道烈桥村欣业压铸厂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东阳市华东园林工具有限公司、吕爱美、陈建伟、胡志强、吴妙云、孙尘、卢晓霞、包孟飞、蒋莉华。

诉讼情况:起诉未判决

企业概况:永康市高尔美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7月07日,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吕爱美、陈建伟,经营范围为电动工具、汽车配件(发动机除外)、沙滩车配件、健身器材、厨房用具(不含木竹制品)、家用电器、日用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日用塑料制品、服装制造、加工;日用百货(不含烟花爆竹)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爱美,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东阳市华东园林工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7日,注册资金100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蒋莉华、包孟飞,经营范围为园林工具、五金配件制造、加工(不含电镀);自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福军,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为永康市欣业压铸厂(普通合伙)名下位于永康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烈桥村的工业土地(光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136.00平方米。

债务企业2名称: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浦江县浦东工业分区乐门大道8号

债权总额:1,161.47万元(截至2017年07月07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61.4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9.36万元,利息162.1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07月07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浦江县白马镇新浦路以北浦阳江西侧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乐门集团有限公司、浦江中宝钢球有限公司、何星灯、贾鱼花、张中钢、吴宝球。

诉讼情况:起诉已判决

企业概况: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6日,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乐门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阀门、卫浴洁具、水暖器材、五金、门(木制品除外)、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货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星灯,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

1、乐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2日,注册资金7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何星灯、何冉,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开发;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星灯,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2、浦江中宝钢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2月24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张中钢、张思聪,经营范围为   钢球、轴承、机械制造、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中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为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新浦路以北浦阳江西侧的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71.84平方米。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07月0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79-85507896

通讯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80号11楼浙易资产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