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0:32:27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北路538号宝石大厦9-11F

债权总额:【1258.6】万元(截至【2017】年【10】月【25】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1258.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利息【258.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0】月【25】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翁时安】以其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银菊路的【商铺】进行抵押,抵押人徐自强名下桐乡市振东新区东苑新村25幢2单元301室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徐自强】个人。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宝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5】日,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徐自强等12个自然人股东】,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钢网架结构工程、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以上范围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建筑材料的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自强】,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徐自强,提供3200万最高额担保。

抵押情况:

1、    翁时安名下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银菊路20-132号的35间商铺,建筑面积:1,400.2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156.25㎡,夹层建筑面积为243.97㎡),土地面积:392.53㎡,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

2、    徐自强名下桐乡市振东新区东苑新村25幢2单元301室,建筑面积:157.03㎡,土地分摊面积:48.18㎡。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86.4万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0】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张先生】(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