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衢州市宏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4:13:37
债务企业名称:衢州市宏泰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衢州市凯旋北路6号1幢203室
债权总额:3908.25万元(以上债权总额暂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衢州市宏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908.2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99.99万元,利息1008.2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严春元名下的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沐二村大坪埂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严春元、余成钢、汪静霞。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衢州市宏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4日,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为有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钢材、建材、服装、纺织品、日用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家用电器、粉煤灰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情况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所 |
严春元 | 男 | 3308211967085121X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上秒村4-41 |
余成钢 | 男 | 330821197110215314 | 湖南镇破石村 |
汪静霞 | 女 | 33082119720214404X | 衢州浮石路恬静苑19幢3单元 |
资产特点:
抵押物一:
抵押人严春元以其名下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沐二村大坪埂的衢州人文博物馆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房产及衢州人文博物馆画室房产、门楼房产及坐落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沐二村大坪埂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6523万元。
该15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480.15平方米,土地面积25885.02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他项权证。
该抵押物为坐落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山下衢州人文博物馆的古建筑群,古建筑气势恢宏、布局严谨、形式多样,富有江南民居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点。以异地搬迁复建的方式进行集中保护,最大限度地保证古建筑的历史性、真实性和可观赏性。
抵押物二:
严春元名下的的黄杨木、象牙雕拔步床1张、紫檀木床1张、瓷板画床1张、榻2张、金玉满堂雕人物床1张、麒麟送子红木床2张、人物床2张、太平有象红木床2张、青云直上红木床1张、长发其祥千工床1张、多子多福红木床1张、人财两旺1尊、锦绣江山1尊、福寿两全1尊、财富1尊,抵押担保金额2950万元。
古床基本以红木床为主,部分以紫檀和黄花梨为材,材质上乘,保存完好。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公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日内支付首期款,该首期款的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余荣 联系电话:0579-89172892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