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4:22:4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奉化市东方建材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奉化市东方建材物资有限公司等债权情况如下(截至2017年9月30日):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万元)

利息(万元)

本息合计(万元)

1

奉化市东方建材物资有限公司

2200

633.46

2833.46

 

以上债权为抵押+保证类债权,抵押物为宁波奉化区域内的住宅用地使用权。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本次挂牌转让将采取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方式进行】。

交易条件:【本次转让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者配资付款;若选择配资付款,则买受人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配资成本等请联系业务人员咨询】。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0】月【2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该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洪经理】        联系电话:【0574-81891816】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88号嘉恒广场办公楼11楼       邮政编码:【33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