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0 10:44:50
债务企业1名称: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镇陆华路60号
债权总额:19,817,727.58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9,817,727.58元,其中:债权本金17,962,086.23元,利息1,855,641.35 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保证人为陆浩杰、赵燕、陆祥兴、查瑞妹。
诉讼情况:已诉讼,并于2017年4月5日下达判决书。
1、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4月15日前归还本金4474370.51元,欠息6711.56元,逾期罚息(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474370.51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复利(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6711.56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2、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4月15日前归还本金850万元,欠息271999.34元,逾期罚息(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50万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复利(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71999.34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3、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4月15日前支付律师费20万元。
4、对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前述三项债务及诉讼费,债权人有权以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114076号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及澄土他项(2011)第2264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前述抵押财产的价款分别在最高额993万元、1027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5、对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前述3项债务,陆浩杰、赵燕、陆祥兴、查瑞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财产已保全。
企业概况: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3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陆浩杰,该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排污管及配件、XPS保温隔热板材的制造、加工。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自有房产在最高额993万元、1027万元范围内承担抵押责任。由陆浩杰、赵燕、陆祥兴、查瑞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物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西,其中:土地面积24457.4㎡,房产建筑面积11556.98㎡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江阴市凯丰塑胶有限公司,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西,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03)字第010924号(工业性质面积24457.4㎡),房产证号:房权证澄字第fhs0001893号(工业性质面积11556.98㎡),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114076、号,澄土他项(2011)第2264号。设定最高抵押额为993万元和1027万元。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2名称: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
所在地: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南胡巷
债权总额:7,487,329.38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487,329.38元,其中:债权本金3,961,754.3元,利息3,525,575.08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保证人为上海贵升纺织品有限公司、胡桂生、钟四妹。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讼,对其提供的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己于2016年11月15日做出终审判决,出具江国营企业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前归还债权人本息5420174.27元,并支付自2015年6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垫付款4493893.24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
2、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前归债权人律师费115960元。
3、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的上述2项债务及诉讼费,债权人有权以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长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锡惠他项(2011)第273号、堰桥街道长安社区长欣路209号房屋(锡房他证第HS1000190823号)、堰桥街道长安桥南胡巷房屋(锡房他证字第HS1000190840号)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别以最高债权1万元、376万元、534万元为限扣除(2015)澄商初字第00953号案件中优先受偿的余额后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50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56240元已由授信债权人预交)。
4、胡桂生对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二审案件受理费50550元由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胡桂生负担。
原债权银行与2016年12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企业概况: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南胡巷,公司创建于2006年10月20日,主要经营服装加工与销售。企业法人代表胡桂生,注册资金500万元。目前借款人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房产抵押、上海贵升纺织品有限公司(无经营)、胡桂生、钟四妹提供担保。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无锡贵升服饰有限公司,地址为:堰桥街道长安社区长欣路209号,土地证号:锡惠集用(2010)第5353号(工业性质面积7149.8㎡),房产证号:锡房权证堰桥字第12016567号(工业性质面积4028.49㎡)、锡房权证堰桥字第12016568号(工业性质面积2130.12㎡)、锡房权证堰桥字第HS1000112706号(工业性质面积3659.35㎡),他项权证号为:锡房他证字第HS1000190823号、锡房他证字第HS1000190840号,锡惠他项(2011)第273号。并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3名称: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1号
债权总额:33,272,745.69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3,272,745.69元,其中:债权本金29,192,746.65元,利息4,079,999.04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质押加保证担保,质押人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自有钢材质押,保证人为江阴市新华富染整有限公司、毛石、毛炳泉。
诉讼情况:已诉讼未开庭。
企业概况: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3日,实收资本5580万元。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1号,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的加工、制造与贸易,该公司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质押人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自有钢材质押,保证人为江阴市新华富染整有限公司(已停业)、毛石、毛炳泉。
资产特点: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1号,1450万元融资由自有存货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企业自用原料带钢、自产成品冷带、焊管等。由元利瑞德自产管理公司监管,已办妥监管手续及动产质押手续,设定权利总价2077万元。质押物具备一定的变现代偿能力。目前质押商品库存余额1091.22万元,比工行最低监管限额要求低986万元。主要是企业与华西集团有业务往来,企业的原材料购自华西集团,2014年6月3日博丰钢铁(华西关联企业)拖走2770吨,导致存货不足。博丰钢铁认为该块存货建业金属尚未付款,所有权仍归博丰所有,后工行已告知华西集团,该块存货质押权为工行,华西集团同意该部分货物不予妄动,同意由法院对所有权进行认定,经调查,目前正在诉讼中,尚未判决。目前企业剩余存货由监管公司锁库管理,6月3日之后未有出货现象。存货位于江阴市建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仓库,质物由元利瑞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管。带钢2100吨、焊管906吨。
债务企业4名称: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1号
债权总额:11,626,912.23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626,912.23元,其中:债权本金9,999,996.44元,利息1,626,915.79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毛石个人房产抵押,保证人为江阴兴鼎石油管具有限公司、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毛石、王永明。
诉讼情况:已诉讼未开庭
企业概况: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16日,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91号,注册资本308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毛石。该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现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抵押物已灭失),江阴兴鼎石油管具有限公司(已停产)、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停产)、毛石、王永明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企业5名称: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工业园(蓝天路8号)
债权总额:15,181,251.88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5,181,251.88元,其中:债权本金13,940,001.00元,利息1,241,250.88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质押加保证担保,质押人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公司自有的钢材质押。保证人为江阴市蓝天硅钢有限公司、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江阴龙泽铝业有限公司、赵献忠、赵刘娟。
诉讼情况:已诉讼未开庭。
企业概况: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15日,注册资金5888万元,法定代表人赵献忠。公司座落在江阴市华士工业园(蓝天路8号),公司主要从事冷轧带钢的制造、加工与销售。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江阴市蓝天硅钢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建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龙泽铝业有限公司(已停业)、赵献忠、赵刘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钢材质押。
资产特点:质押物所有人为: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为:江阴市华士工业园(蓝天路8号),质押物:热轧卷板3200吨、硅钢693吨,热轧卷板116吨、硅钢1330.28吨,目前借款人在监管公司账上留存保证金人民币110.5万元。监管人:江苏安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6名称: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镇工业集中区(东区)
债权总额:39,157,600.19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9,157,600.19元,其中:债权本金6,843,234.28元,利息2,314,365.91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公司自有房产与模具;质押人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江阴市宏茂纺织有限公司、江阴市华而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阴龙泽铝业有限公司、邵仲达、包建亚、汪建华、邵仲明。
诉讼情况:已诉讼未开庭。
企业概况: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05日,注册地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工业集中区(东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18万元,目前法人代表汪建华。公司的主营业务铝材加工与销售。公司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公司自有房产(有效抵押可以执行)与模具(已灭失);质押人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有效),保证人为江阴市宏茂纺织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华而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龙泽铝业有限公司、邵仲达、包建亚、汪建华、邵仲明。
资产特点:抵押物所有人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为:华士镇澄鹿路南,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10)20381号(工业性质面积18651.0㎡),房产证号:澄房权证澄字第fhs0006071号(工业性质面积16097.6㎡),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40410?号,澄土他项(2014)第43?号。
质押物:所有人:江阴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具监管日报显示:铝棒305吨,铝型材675吨。
债务企业7名称: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
所在地:海安县曲塘镇工业集中区
债权总额:10,619,048.5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619,048.50元,其中:债权本金9,989,498.4元,利息629,550.1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龚琴娟以江阴市华士镇环南路167、169号商用房抵押,保证人为江阴市中能轨道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奋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龚琴娟、查小江、郁国飞、龚伟清。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对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进行诉讼,判决如下:
1、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前归还债权人贷款本息合计5096536.46元及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贷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再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
2、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前归还债权人贷款本息合计5086342.96元及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4989999.58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贷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再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
3、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前归还债权人律师费损失279168元;
4、江阴市中能轨道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奋进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对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对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2.3项债务及案件诉讼费,债权人有权以龚琴娟、查小江名下坐落于江阴华士镇环南路167号169号的房屋(权证号;FHS0002058)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证号:澄土国用(2006)第025116号)在最高债权额211万元范围以内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别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211万元、5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6、龚琴娟、查小江对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企业概况:江阴市华陆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23日,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陆路17号。 该公司主营塑料器材的制造与销售,目前企业已完全停产。
担保人情况:江阴市中能轨道器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江阴市奋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停产)、龚琴娟、查小江、郁国飞、龚伟清。
资产特点:抵押人龚琴娟、查小江,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南路167、169号,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06)第025116号(商业性质面积82.2㎡),房产证号:房权证澄字第fhs0002058号(商业性质面积317.94㎡),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211712号,澄土他项(2012)第1888号。已全部办理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8名称: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华士镇上山路26号
债权总额:8,876,125.63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876,125.63元,其中:债权本金8,196,662.16元,利息679,463.47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为李双明、李超龙,抵押物所有人为:李双明,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苑172号住宅、抵押物所有人为:李超龙,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482号的住宅、抵押物所有人为:李超龙,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472号的商业房地产;保证人为江阴市蓝天硅钢有限公司、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邦达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李双明。
诉讼情况:原债权银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7日判决如下:
1、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应于2016年12月17日前归还债权人本息3734973.16元并支付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止以本金37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加110.8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计算的利息;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37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加110.8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再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
2、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应于2016年12月17日前归还债权人律师费损失126248元。
3、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1.2项债务及本按诉讼费,债权人有权以李双明名下坐落于江阴市华填下镇新华苑172号房屋(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320443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澄土他项(2013)第2689号)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别以最高债权2523200元、265300元为限优先受偿;对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2项债务及案件诉讼费,债权人有权以李超龙名下坐落于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472号、482号的房屋(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320425号、F201320429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澄土他项(2013)第2688号2683号)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别以最高债权1648600元、1836600元、152300元、212400元为限优先受偿。
4、李双明对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企业概况:江阴市明大耐火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27日,位于江阴市华士镇上山路26号,注册资金6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双明。公司经营范围:阻火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担保人情况:担保人为江阴市蓝天硅钢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蓝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停业)、江苏邦达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已停业)、李双明。
资产特点:抵押物一:李双明住宅
抵押物所有人为:李双明,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苑172号住宅,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08)第15297号(面积143.4㎡),房产证号:房权证澄字第fhs0002997号(面积314.49㎡),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320443号,澄土他项(2013)第2689号。
抵押物二:李超龙住宅
抵押物所有人为:李超龙,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482号的住宅,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10)第22714号(面积141.6㎡),房产证号: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5577号(面积411.7㎡),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320429号,澄土他项(2013)第2683号。
抵押物三:李超龙商用房
抵押物所有人为:李超龙,地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472号的商业房地产,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10)第15715号(面积93.3㎡),房产证号: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5237号(面积271.24㎡),他项权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320425号,澄土他项(2013)第2688号。
并已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
债务企业9名称: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周庄镇门楼下村
债权总额:16,458,912.31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458,912.31元,其中:债权本金14,678,401.27元,利息1,780,511.04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以自用机器设备抵押,保证人为江阴市新华富染整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富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淮安毛氏化工有限公司、毛新华、徐秀凤、毛少红、张玉良。
诉讼情况:原债权人已诉讼,一审于2017年2月28日判决,现原债权人上诉中。
企业概况: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06日,注册资金30万美元,法人代表毛新华,主营人造革箱包制造。目前处于半停产状态。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抵押物已灭失),担保人江阴市新华富染整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华富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已停业)、淮安毛氏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业)、毛新华、徐秀凤、毛少红、张玉良
资产特点:抵押资产已灭失。
债务企业10名称:江阴市恒泽金属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阴市周庄镇滨河路
债权总额:4,732,239.73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江阴市恒泽金属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732,239.73元,其中:债权本金3,920,711.9元,利息811,527.83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江阴市恒泽金属有限公司以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保证人为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江阴市金澄不锈钢有限公司、施燕良、施忠兴、刘凤娣。
诉讼情况:原债权人已诉讼,于2016年3月29日立案,案件处理进度为已诉未判,原提管辖异议,已开庭,但尚未判决且判决后还需公告。
企业概况:江阴市恒泽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8月16日,公司位于江阴市周庄镇滨河路,法人代表支林娣,注册资金3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的加工与销售,现已停业。
担保人情况:抵押人江阴市恒泽金属有限公司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保证人江阴华新塑胶有限公司(已停业)、江阴市金澄不锈钢有限公司(已停业)、施燕良、施忠兴、刘凤娣。
资产特点:抵押资产已灭失。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2月2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詹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1106815/1875715283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