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威海寰兴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14:42:01

债务企业1名称:威海寰兴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威海市渔港路-79-9

债权总额:560.89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威海寰兴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60.8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99.28万元,利息61.61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1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威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朱雪骄保证人为自然人朱雪骄及配偶刘晓玉、黄明南及配偶赵丽微。

诉讼情况:原债权人就全部贷款债权于2015年7月10日向文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5月10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威海寰兴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债权人支付欠付的本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黄明南、赵丽微、朱雪骄、刘晓玉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2015年9月14日,威海中院裁定抵押人威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原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管理人确认为抵押担保类债权,确认债权总额为5385198.93元(含借款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用)。

企业概况:借款人威海寰兴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地址威海市渔港路-79-9,注册资金1000万元,个人股东黄明南全额出资。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主营建筑装修材料、机械机电设备、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建筑配套工程、水电暖、空调、护栏、扶手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据了解,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1、本笔债权抵押物为两宗:一宗为威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陶家夼村的一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707.00平方米;一宗为朱雪骄所有的位于威海环翠区万福山庄45号、48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591.42平方米。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2、本笔融资由自然人朱雪骄及配偶刘晓玉、黄明南及配偶赵丽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本笔融资采用“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物两宗:一宗为威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陶家夼村的一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707.00平方米;一宗为朱雪骄所有的位于威海环翠区万福山庄45号、48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591.42平方米。同时,该户追加自然人朱雪骄及配偶刘晓玉、黄明南及配偶赵丽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企业2名称:乳山市黄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威海乳山市海洋所镇驻地

债权总额:1850.23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乳山市黄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50.2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94.73万元,利息255.5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1月30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人为(五)乳山市黄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原债权人于2016年7月将该公司诉至乳山市法院,法院于2016年7月26日立案,并于2016年8月9日对企业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对抵押物进行查封,法院己于2016年8月26日开庭审理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于2017年12月13日生效,原债权人目前尚未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乳山市黄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址乳山市海洋所镇驻地,法人代表宋阳,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宋阳投资1080万元,占比10.8%,宋文翠投资7600万元,占比76%,李中阳投资760万元,占比7.6%,邹婉如投资56万元,占比5.6%。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该公司主营汽车配件、机械加工、压块机粉碎机等加工、销售。据了解,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担保人情况:本笔债权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为乳山市黄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自有的位于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台湾路6-5号房地产,建筑面积11916.72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4325.6平方米。抵押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资产特点:本笔债权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为企业自有的位于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台湾路6-5号房地产,建筑面积11916.72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4325.6平方米。抵押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5月25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571-81106804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