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17:08:06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沙县虬江街道办洋坊村

债权总额:1891.3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91.3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99.52万元,利息291.83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福建省沙县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沙县城南洋坊205国道南侧的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600万元;保证人为福建南平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黎笑雄、李志德、魏立青、袁炳坤。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9.10,注册资金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销售广汽本田品牌汽车、进口本田品牌汽车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黎笑雄,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福建南平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4.9,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广汽本田品牌汽车、进口本田汽车销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黎笑雄,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福建省沙县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1.25,注册资金1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售后服务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黎浩田,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权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17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