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 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15:47:36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

所在地:浦江县体育场东路55号

债权总额:1336.73万元(截至2018年7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336.7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02.14万元,利息534.5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7月1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省浦江顺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张志华(已过世)、李秀萍、陈丰山。

诉讼情况:执行中。

企业概况: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5月17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张志华、李秀萍,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06月30日) 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有毒、危险物品除外)、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销售;服装、绗缝制品、锁具制造、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华,目前已关停。

担保人情况:浙江省浦江顺丰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14日,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陈丰山、楼彩娟,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金银制品除外)、纺织品、绗缝制品、服装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丰山,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7】月【1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172803】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