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温州新友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3 15:31:40

债务企业名称1:温州新友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110号一楼

债权总额:1762.82万元(截至2018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州新友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62.8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83.18万元,利息179.6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高海丹、姚则红名下位于温州瑞安市之江花园玉兰花3幢1单元302室的房产提供14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高长泉、陈秀春名下位于温州瑞安市城关镇万松兴业大楼B幢1-12号的房产提供5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人为瑞安市飞瑞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友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高海丹、黄明良、陈秀春、高友谊、黄晓东。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温州新友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黄晓东,公司注册资本580万元,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110号一楼,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兼业代理;销售:斯巴鲁品牌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品;提供拖车服务、代理汽车上牌服务、汽车业务咨询。。

担保人情况:

瑞安市飞瑞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1日,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加工、销售(不含熔炼)。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万巧,目前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浙江新友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6日,注册资金1018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含小轿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友谊,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债务企业名称2:浙江维多利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瑞安市玉海街道明珠大厦1幢四单元306、308室

债权总额:256.56万元(截至2018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维多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6.5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1.87万元,利息124.69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郑欢慰名下安阳镇瑞湖路公用事业综合楼2单元502室提供168.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浙江龙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九芳、林爱华、李顺锡。

诉讼情况:执行程序终结。

企业概况:浙江维多利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郑九芳,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瑞安市玉海街道明珠大厦1幢四单元306、308室,经营范围为:车辆配件、机械产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卫生洁具、水暖阀门、汽车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低压电器、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袜、箱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企业已停产。

担保人情况:浙江龙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2日,注册资金516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内饰件、模具工装的开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忠核,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债务企业名称3:温州市奔马机电有限公司

所在地:瑞安市马屿镇九甲工业区

债权总额:2065.53万元(截至2018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温州市奔马机电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065.5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14.29万元,利息351.2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7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温州市奔马机电有限公司名下瑞安市马屿镇九甲村皋翔路10号的厂房提供2099.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浙江奔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梁新澄、谢钦成、张维雄、郑全芬。

诉讼情况:已执行。

企业概况:温州市奔马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4日,法定代表人谢钦成,公司注册资本1802万元,地址瑞安市马屿镇九甲工业区,经营范围为:微型电动机端盖、离合器、铜包钢线、镀锡铜包钢线、铜线、镀锡铜线、网络数据线制造销售;电镀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情况:浙江奔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7日,注册资金368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通讯器材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国,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无。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8月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 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