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11:37:07
债务企业名称:【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经五中】路【16】号
债权总额:【6460.636115】万元(截至【2018】年【5】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宁波可人复合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460.63611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272.466115】万元,利息【188.17】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5】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四季桃源小区科技大道【6号、8-1号、8-2号】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企业概况:【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31】日,注册资金【22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威尼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聚酰胺、聚乙烯、聚丙烯保鲜多功能薄膜、新型高阻隔性包装薄膜、聚丙烯包装薄膜的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跃荣】,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担保人1情况:工【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5】日,注册资金【600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王庆华、王晓峰、王秀峰、王俊杰、张燕飞、王祉絖】,经营范围为【房地产项目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屋建筑;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制品、装潢材料、电工器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祉絖】,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担保人2情况:【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6】日,注册资金【518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许忠甫、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塑料薄膜、化工产品的制造、加工;五金、建筑材料、日杂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建筑安装施工;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益波】,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四季桃源小区科技大道【6号、8-1号、8-2号】的房产抵押,建筑面积共【153.15】平方米,已在【宁海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产抵押备案登记手续,科技大道6号建筑面积49.69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116.00万元,科技大道8-1号建筑面积49.69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116.00万元,科技大道8-2号建筑面积59.77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139.00万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11】月【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4-81891810】
通讯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山东】路【1888】号嘉恒广场B座11楼
邮政编码:【31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857】(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