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8:00

债务企业名称:【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

所在地:温州市文成县周壤镇

共同债务人名称:【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

债权总额:【48283.222222】万元(截至2023年10月6日)

债权情况: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1户债权总额【48283.22222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8000】万元,利息【10283.222222】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3年【10】月【6】日止。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50号地块(松江区泗泾镇6街坊11/1丘)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及坐落于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388弄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质押人【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保证人为【华董(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董国倩、董希北】。

诉讼情况:【判决未执行

企业概况:【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2】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董希用、董文享、董希亮、夏晓伟】,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金属材料、建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电线电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杰】,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8】日,注册资金【2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艳莉】,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法人担保人情况:【华董(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8】日,注册资金【6000】万美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华董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含钢材、铝材)、灯具、家居用品、厨房用品、家具、建筑材料(含水泥)、室内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卫浴设备、服装、鞋帽、箱包、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饰品(不含毛钻、裸钻)、工艺品(文物除外)、办公用品、文具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数码产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特种化学品)、太阳能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经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广告除外),建筑方案咨询,景观方案咨询,节能技术、新型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成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国倩】,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3】日,注册资金【9168】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上海华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希用】,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8】日,注册资金【28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艳莉】,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董国倩】,出生于【1987】年【6】月【4】日;【董希北】,出生于【1961】年【9】月【24】日。

资产特点:债务人在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债务以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50号地块(松江区泗泾镇 6 街坊 11/1 丘)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及坐落于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388弄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建筑面积共63249.08平方米,土地总面积86311.7平方米,已在上海市松江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备案登记手续。

抵押物业态为花园住宅,坐落于上海松江区泗泾镇,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各机关单位、政府、银行、商业大厦及写字楼等设施完善,商业氛围良好;周边学校、医院、公园及商业配套等较为完善,居住氛围良好。附近住宅项目较多,但花园住宅较为稀缺,具有较高的投资、自住价值。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8958373175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