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瑞璟·香榭花都1#商业房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00
(一)物权资产名称: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商业房产
所在地:福建省晋江市
面积:共计3020.94平方米
物权情况: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的商业用房,房产共计3层,面积共计3020.94平方米。各层分别面积情况如下:
序号 | 权证坐落 | 所在层数 | 面积 (平方米) |
1 | 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商业用房1-商业用房5 | 1 | 575.6 |
2 | 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商业用房1-商业用房6 | 2 | 1228.97 |
3 | 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商业用房1-商业用房6 | 3 | 1216.37 |
目前该房产权属清晰,由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未进行出租,目前空置。标的资产数据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标的资产以实际现状、数量为准。
产权人情况: 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浙江金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珏资产”)为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处置方式:物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11月12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权利证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5581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杭州浙珏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