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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密集批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做非债转股业务

发布时间:2020-04-20 17:02:40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公示了一则《关于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的批复》,这意味着原本专为债转股设立的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从事非债转股业务。批复显示,《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的请示》(交银投资〔2020〕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交银投资通过附属机构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批复规定,应在上述业务范围内重点参与开展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以及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并应严格遵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此外,公司应持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隔离,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