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1 11:42:32
债务企业名称: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金华市宾虹路云天大厦Y幢202室
债权总额:3913.15万元(截至2018年3月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户债权总额共计3913.1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000万元,利息913.15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1日止,该债权资产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
诉讼情况:已申请执行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保证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1 | 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9,131,500.00 | 浙江恒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最高额3300万元) 丁亚平(最高额5300万元) 王旭通(最高额5300万元)13305797809 | 1、浙江省金华商城西北区G幢1-2层商住房(建筑面积236.2平方米,土地面积31.3平方米)首封;2、浙江省金华商城西北区G幢3-6层住宅(建筑面积516.88平方米、土地面积68平方米);3、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188号婺江帝景3幢1602室公寓(建筑面积272.14平方米)。 |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3月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0571-89773926/1565805678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