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详情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湖南福十二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17:00:50

债务企业名称:湖南福十二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湖南省南县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3号

债权总额:3813.6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湖南福十二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813.6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000万元,利息813.62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9月3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湖南福十二食品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县南洲镇小荷堰村五、八组商住用地、南县南洲镇花甲湖社区四组万嘉御景湾商业用房、南县南洲镇兴盛大道商业用房进行抵押;保证人为孟福初和刘亚辉。

诉讼情况:破产清算阶段

企业概况:湖南福十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7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孟福初,经营范围为其他食品(食用槟榔)加工、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孟福初,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状态。

担保人情况:担保人为孟福初、刘亚辉

资产特点:1.南县南洲镇小荷堰村五、八组商住用地(16640.2平方米商住用地(南国用(2014)第1917号、1919、1920号));已拍卖;抵押金额2200万元;拍卖成交价为4988万元。2、南县南洲镇花甲湖社区四组万嘉御景湾商业用房(2054.66平方米);抵押金额1093.94万元。

3、南县南洲镇兴盛大道商业用房(1804.06平方米)。抵押金额1093.94万元。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9】年【10】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洪长镇      联系电话:1876811943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