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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宜城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14:27:00

债务企业名称:宜城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湖北省宜城市郑集原种场

债权总额:1,861.3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宜城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861.3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440.00万元,利息421.37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李书川。

诉讼情况:已判决,执行中。

企业概况:宜城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6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李书川,经营范围为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经营期限至2018年05月3日止);棉机配件、机电产品、建材购销;仓储(不含易毒、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书川,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李书川,1958年10月5日出生。

 

 

债务企业名称:湖北大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荆州开发区窑湾

债权总额:9,006.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湖北大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06.8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480.74万元,利息3,526.07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湖北大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渔农桥路的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最高抵押金额5,917万元。面积:房产22,148.65㎡,土地157,882.82㎡,机器设备69台;保证人为曾程、江春平。

诉讼情况:已判决,执行中。

企业概况:湖北大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2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曾程、江春平,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专用鱼肥料的生产与销售;渔需产品、渔业机械的制造与销售;水产技术咨询、服务;水产品进出口;生产、加工、销售鱼糜制品(即食类)(有效期至2015年9月28日止);生产、销售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风味鱼制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1日止);生产、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4日止)(上述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程,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曾程,出生于1986年4月14日;江春平,出生于1956年4月1日

 

 

债务企业名称: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公安县杨厂镇青吉工业园

债权总额:5,854.05万元(截至年2021年12月31日)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854.0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271.25万元,利息582.80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公安县杨厂镇青吉工业园的工业房地产及608台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工业用地121,640.24㎡;工业房产36,121.81㎡;保证人为甘泉、俞旭雯、李运秀、陈东、文振香。

诉讼情况:已判决,执行中。

企业概况: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1日,注册资金6500万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别为甘泉、陈儒林、荆州市财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地板生产、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建筑装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不得从事证券类产品和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不得向投资人承诺保底和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其他投融资类业务);房屋出租;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服务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甘泉,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自然人担保人情况:甘泉,出生于1970年12月30日;俞旭雯,出生于1981年3月12日;甘泉,出生于1970年12月30日;李运秀,出生于1942年11月27日;陈东,出生于1964年11月26日;文振香,出生于1968年9月1日。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已于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1日刊登过处置公告,现进行组包处置公告,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507260111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 0571-89773833(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