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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实录:如何应对"对抗型"债务人

发布时间: 2017-06-27 16:45:39

不良资产处置实录:如何应对"对抗型"债务人
 
资料来源:转载自资管小将微信公众号
作者:罗杰奇
作者单位:九信资产
 
摘要:
伴随经济结构性调整的深度推进、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以及“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风险加快暴露,不良资产供给上升。而在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也逐步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通道。
 
不良资产项目处置过程其实就是处置人员与债务人打交道,不断地与其斗智斗勇的过程。古语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九信资产认为:只有对债务人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才有可能在处置过程中掌握主动权,从而最终取得令人满意的处置效果。一般而言,根据债务人对项目处置的态度可以将债务人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对抗型”债务人、"无所谓型"债务人和"合作型"债务人等。在不良资产项目处置具体实践中,处置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人,有的放矢,妥善应对。
 
当然,在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的债务人中,毫无疑问,“对抗型”债务人是处置人员最难加以应对的,如果处置人员应对举措失当,极有可能给项目最终处置工作带来难以想象的困难。
不良资产处置中债务人的基本类型
 
债务人的基本类型的划分依据是债务人对不良资产项目处置时的基本态度,尽管不同类型的债务人在项目处置时的态度可谓千差万别,但是根据其对待处置工作的态度又可以作以下三种基本的分类:
 
1、"对抗型"债务人
所谓"对抗型"债务人,是指在不良资产项目处置过程中,那种为了己方的私利不但对处置人员的处置行为不合作,而且还采取各种方式、方法逃避、干扰项目正常处置的债务人。"对抗型"债务人逃避、干扰处置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比较常见的包括在不良资产项目诉讼、执行阶段滥用诉权干扰诉讼、拖延执行等行为。
 
2、"无所谓型"债务人
所谓"无所谓型"债务人,是指在不良资产项目处置过程中,那种对于处置人员的处置行为既不配合又不有意进行干扰、逃避的债务人,该种债务人往往给人一种项目处置行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形象。这种类型的债务人往往是其财务已经完全破产,东山再起无望,反正是“虱子”多了不痒,所以抱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态。
 
3、"合作型"债务人
所谓"合作型"债务人,是指在不良资产项目处置过程中,那种对于处置人员的处置行为能够加以配合并与债权方共同完成项目处置行为的债务人,这种类型的债务人往往想尽快了结债务以图东山再起或者是想尽快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合作型"债务人往往都是潜在的和解对象,处置人员必须注意甄别,加以利用。
 
"对抗型"债务人的常见花招
 
债务人既然想要与债权人进行对抗,必然会想方设法地给债权清收项目处置设置障碍,布下陷阱,在处置实践中,以下三种花招比较常见:
 
1、玩“失踪”
"对抗型"债务人常用的对抗花招第一招就是玩“失踪”,既让债权人找不着,也让受诉法院找不着。债务人的典型心态是找不到我,不管你是债权人还是法院都拿他没有办法。耍这种花招的债务人一般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对法定诉讼程序也不够了解。尽管玩“失踪”有可能给债权项目处置带来麻烦,但是对于债权人而言,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玩失踪的债务人进行应对。
 
2、滥用“诉权”缠诉
凡是懂得滥用“诉权”缠诉的债务人,必定是其本身或代理人对诉讼程序比较了解。这种"对抗型"债务人往往是自作聪明,想通过拖延诉讼的方式来逃避义务的履行。其采用的手段包括:提管辖权异议;申请法官回避;不签收裁判文书;提上诉等等。面对这种债务人,如果不能妥善应对,则有可能严重影响处置周期。
 
3、玩“花招”干扰执行
在处置实践中,在执行阶段玩“花招”干扰执行的债务人也不少。其常见的手段包括: 不签收执行通知;不签收评估报告或者是无理由地对评估报告的结果提异议;对抵押物提案外人异议;对案款分配方案提异议;倒签抵押物的租约等等。
 
应对"对抗型"债务人的思路与措施
 
尽管"对抗型"债务人比较难对付,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在处置实践中,处置人员应当遵循“有理、有利、有节”的基本原则,妥善加以应对。处置人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思路与措施:
 
1、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俗话说“欠债还钱”,债权人相对于债务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居于相对有利地位。随着国家不断完善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利于债权人的举措将会越来越多。因此,作为处置人员要想干好处置工作,第一要义就是要坚定信心,敢于迎难而上。
 
2、善于沟通,赢得支持
尽管在审判过程中,强调法官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但是对于"对抗型"债务人案件承办法官在正常情况下也是不待见的。存在"对抗型"债务人的案件,由于"对抗型"债务人的缠诉行为,不但将严重影响案件审判期限降低法官的工作效率,而且容易给承办法官带来职务挑战与风险。因此,处置人员要善于与承办法官沟通,尽量赢得承办法官的支持,加快项目的诉讼处置进程。
 
3、善用法律,主动维权
法律既赋予"对抗型"债务人一定权利,同时也给其设定了一定的边界。作为一名处置人员,在项目进入处置程序之前,就应当未雨绸缪,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对债务人的对抗行为进行预判,并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例如,当债务人故意不签收邮寄的执行通知时,可以要求执行法官采取现场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对于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有妨碍执行的行为时,可以申请执行法官对债务人进行拘留;在执行阶段,对于玩“失踪”的债务人可以考虑运用悬赏的方式查找债务人等等。
 
4、刚柔并济,双管齐下
"对抗型"债务人作为经济上的理性人,其之所以采取对抗型的措施,一定是为了获得某种经济利益。因此,处置人员对于"对抗型"债务人的利益诉求应当加以关注,在维护己方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既可以考虑采取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与债务人进行和解。总之,对于"对抗型"债务人,处置人员既要善于用“刚”的举措,也要敢于用”柔“的手段,一句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