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动态
(一)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二)财政部浙江专员办:聚焦风险 构筑机制 扎实开展财政金融监管
(三)证监会叫停券商资管委贷,非标业务走到尽头
二、行业讯息
(一)地方AMC继续扩容,多省设置第二家地方AMC
(二)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2018年中国经济的十大预判
(三)国内融资渠道受限资金链承压,房企密集发布境外融资计划
(四)国务院督查地方国企改革,加速和突破料成今年重点
(五)2017年房地产信贷持续退烧,个人房贷余额增速回落
一、政策动态
(一)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为加强政策执行,突出工作重点,银监会同时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
2018开年伊始银监会就剑指银行业风险,就是为我国深化供给侧改革防范系统性风险。银监会就银行治理、信贷政策、交叉业务等方面提出整治意见,特别是对违反宏观经济政策的“阳奉阴违”行为要坚决制止,主要整治要点总结如下:
违反信贷政策。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特别是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提供授信或融资;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导致资金滞留或闲置;不尽职审查和管理,导致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民生领域的贷款被侵占或挪用;人为调整企业标准形态,规避小微企业贷款指标等。
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违规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治理改革不到位;违规突破监管比例规定或期限控制开展同业业务;违规通过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隐匿资金来源和底层资产,未按照“穿透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风险管理并足额计提资本及拨备,或未将最终债务人纳入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管控;同业投资违规多层嵌套,存在隐匿最终投向、突破投资范围与杠杆限制、期限错配等情形;同业业务接受或提供了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或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兜底承诺等;违规通过同业业务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未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不掌握底层基础资产信息和实际风险承担情况等。
违规开展理财业务。理财治理改革不完善、不到位;自营业务和代客理财业务未设置风险隔离;理财产品间未实现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违规开展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理财业务;利用本行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行信贷资金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或担保;违规通过发放自营贷款承接存在偿还风险的理财投资业务;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信贷资产,直接或间接对接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理财资金通过信托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但未严格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等。
违规开展表外业务。未制定划分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的严格统一标准,存在故意模糊界限、随意腾挪的行为;违规开展跨业通道业务,利用各类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委托贷款等,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存在名义上为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实际上由代销银行主导相关项目,并签订隐性回购条款承担实质风险,或在出现风险后以自营资金承接代销业务风险资产;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违规开展资金来源或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和自营业务未严格隔离风险,或未实行分账核算、分级授权管理;以信贷资产或资管产品为基础资产,通过特定目的载体以打包、分层、份额化销售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场所发行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资产非洁净出表并减少资本计提等。
违规开展合作业务。选择交易合作对手不审慎,未按规定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制;与非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时,存在未有效履行资质审查、尽职调查及后续监督义务等情形;违规开展信托目的违法违规的银信类业务;违规与类金融机构、非持牌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违规与非法中介公司开展业务;违规接受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违规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违规直接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等。
总体来看银监会的监管指引秉承了十九大会议精神,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规信贷坚决制止,对于消费金融尤其是校园贷等态度更加稳健保守,对于以藏匿资金来源和底层资产为目的的违规同业业务严厉监管。以上几点将是2018年银行业监管的重点,未来预计有更多实施细则出台。
(二)财政部浙江专员办:聚焦风险 构筑机制 扎实开展财政金融监管
防控金融风险事关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安全,是财政金融监管的应有之义,也是专员办就地履职的重点。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防控金融风险作出强调和部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浙江专员办依托金融监管综合平台,跟踪资金流向,按照判断、治理、防范风险的逻辑链条,依据“面—点—面”的逻辑层次,突出系统规范,强化内外联动,积极探索在驻地开展财政金融监管的定位、方向和路径,取得初步成效。
深入剖析原因,注重源头治理。在判断风险的基础上,剖析风险根源,强化源头治理是防控风险的治本之策。在多年的呆账核销监督等监管实践中,浙江专员办总结发现呆坏账的高企只是金融风险显性化的表象,其根源在于信贷投放中存在的发展战略、风险文化和激励机制扭曲以及由此导致的内控缺失。鉴于此,浙江专员办主动将监管链条往前延伸,聚焦信贷投放环节,努力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如针对金融资源向政府性项目集聚的现象,浙江专员办选择部分金融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融资情况开展调查,分析得出背后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仍错误地认为该类贷款有政府信用背书,故而没有按市场化原则评估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内控流于形式。
注重内外联动,构筑长效机制。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传递日趋频繁,对监管协调机制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如地方政府性融资风险,既是财政问题,又是金融问题,如应对不善,易导致两者相互传导、叠加放大。因此,对此问题的治理,既要注意从财政端控制需求,又要注意从金融端把控供给。遵循此思路,浙江专员办注重双管齐下、两端发力,通过加强“三个联动”,努力形成长效化的监督合力。一是“内部联动”,即在办内加强负责金融监管与负责债务监管的处室合作,共享案例,互通信息。二是“财金联动”,即加强与“一行三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动,通过共享数据,联合调查等方式,排查风险,提出警示。三是“央地联动”,组织召开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在“一行三局”等成员基础上,邀请浙江省财政厅等单位参加,中央与地方部门共同分析形势,探讨难点,商议对策,探索建立浙江省政府性融资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三)证监会叫停券商资管委贷,非标业务走到尽头
1月11日下午,证监会窗口指导叫停了券商资管及私募基金投资委托贷款资产及信贷资产业务,作为配套,基金业协会停止对投贷款项目的集合计划的备案。这意味着,证监会从监管层面直接堵上了当前很多资管产品非标投资的重要渠道。
之前是银行委贷被限制,按照最新的严管要求,证监会现在进一步对信托贷款进行了限制。资管产品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通过信托放贷款。沪上一家上市券商非标投资人士表示,不论是银监会1月6日颁布的委贷新规,还是11日下午证监会的窗口指导,均是对资管新规的配套文件。若资管新规出台,因为产品期限不能短于非标到期日,非标几乎没有投资者会买。
二、行业讯息
(一)地方AMC继续扩容,多省设置第二家地方AMC
银监会近日批复今年首批五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包括贵州、辽宁、黑龙江、甘肃和安徽五省。其中除贵州外,其他四省均为第二家获批的地方AMC。
五家获批地方AMC分别为: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国投穗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监会规定,上述五家地方AMC允许参与本省范围内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三户及以上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逾50家地方AMC已获批成立,其中10个省级行政区至少已有两家地方AMC,而广东、浙江、福建、山东等则均已成立三家。
(二)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谈2018投资与信贷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2018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政策将会收到金融和财政强监管的影响有所回落,但是棚改等政策会形成支撑力量,总体来看增长将呈增速放缓趋势。
金融去杠杆、企业去杠杆、金融协调监管政策收紧等因素都会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使投资增速承压。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清查利用PPP项目、各类投资基金变相举债,可能制约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影响基建投资。调控政策收紧导致商品房销售、土地成交、建设开工、资金来源等相关指标均有所走弱,未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可能放缓。但棚改、租赁住房建设及热点城市供地加速对开发投资形成支撑,房地产投资难以明显回落。制造业投资在出口回暖受动下继续回升。制造业投资结构转型,未来制造业投资有望平稳,但增速难以显著上升。预计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至6.5%左右。
2018年,信贷增速将稳中缓降,房地产调控带来的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速放缓、地方债置换重新提速对企业贷款的下沉效应都可能是影响信贷增速的重要因素。而在市场利率的上升和监管趋严进程中所出现的表外融资向表内转移,则促使部分直接融资需求转向信贷需求,使得短期信贷在社会融资中的占比居高难下。考虑到美国加息等外部因素和国内因素对利率产生的双重推动,可能推迟利率“见顶”,进而影响社融中直接融资占比的提高。全年社融增速与信贷增速缺口可能收窄。综上预计全年信贷增速在12.5-13.0%附近,全年信贷增量约为15万亿,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约为19.5万亿。
M2增速2018年受信贷在信用创造中作用再度增强影响较大。金融去杠杆以来,金融机构证券投资渠道的信用创造功能受到抑制。在债券市场利率“见顶”之前,金融机构配置债券的意愿不强,该渠道的信用创造功能始终难以明显增强。这也是一段时期以来M2持续回落的重要原因。2018年由于“脱虚向实”效果的体现,社融和信贷增速的平稳,M2进一步持续下行的可能性不大。在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的态势下,2018年市场流动性很可能仍会保持总体适度、时点偏紧的常态。
(三)国内融资渠道受限资金链承压,房企密集发布境外融资计划
由于国内融资渠道持续受限,多家房企密集发布境外融资计划。统计数字显示,1月以来,包括碧桂园、龙湖、时代地产、富力地产等陆续公布了不同数额的美元融资计划。仅1月上旬,各大房企公布的境外计划融资规模已经超过20亿美元。
平安证券分析师杨侃分析预测,2018年房地产行业资金面中性偏紧,压力点或在下半年。下半年行业将步入公司债到期高峰期,不排除个别中小房企面临资金链压力。因此,2018年更多中小房企将面临考验,收购兼并市场将存在大量机会,行业并购整合浪潮将延续。
(四)国务院督查地方国企改革,加速和突破料成今年重点
2018年伊始,“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就奔赴湖北、安徽等地,督查国企国资改革落实情况。而江苏、山西等地方国资委则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就公布了各自的国企改革计划或方案,释放出国企改革加速的信号。在资本市场,目前已有28家国企上市公司停牌筹划重组。
从所属行业来看,有10家属于资本货物领域,有9家属于材料行业,涵盖电力、金属、化工等领域。此外,运输领域和房地产领域均有6家。
从注册区域来看,广东涉及7家,北京、湖南各有4家,浙江、山东、四川均有4家。
从市值情况来看,涉及停牌的45家国企上市公司中,有两家市值均逾千亿,另有18家市值超过百亿。
中原证券分析,在分类上,本轮混改的重心在自然垄断行业,这类混改国有资本仍将占控制地位,而在竞争性行业,尤其是主业之外的副业,应当让渡部分控制权给参与混改的企业;在行业分布上,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等五个行业企业混合程度较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88.3%、86.3%、78.3%、77.9%和76.8%;从股权结构看,试点企业混改后股权结构都将发生质的变化,有的从国有独资改为国有绝对控股,有的从国有绝对控股改为国有相对控股;从混合模式看,包括民企入股国企、国企入股民企、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混合、国企与外资混合、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其中,国金证券研报分析,2017年下半年以来,山西国改已现加速迹象,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运营公司成立,逐步完成股权划转;且已制定详细措施和时间表,多数措施预计在2018年将进一步推进,落地速度或超预期。报告认为,山西煤炭领域国企改革迫在眉睫,预计是下一步山西国改的重要方向。
(五)2017年房地产信贷持续退烧,个人房贷余额增速回落
央行方面2018年1月12日公布了2017年房地产信贷数据,其中不少指标较上年出现了回落。专家指出,房贷收紧的趋势有利于房地产调控的落地。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介绍,2017年,央行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指导金融系统配合做好房地产调控的相关工作,加强住房信贷管理,巩固调控成果,推动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金融制度,促进形成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信贷数据看,主要情况包括:
2017年12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2.25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速比上年末回落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56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41.1%,比2016年占比低3.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回落14.5个百分点。
此外,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8.32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比上年末高8.8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3.33万亿元,同比增长32.6%,增速比上年末低5.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