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一、政策动态
(一)财政部发文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
(二)银监会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
(三)深改委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
二、行业讯息
(一)东方资产吴跃: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优势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上市银行悉数披露2017年财报
(三)中国信达年报:去年净赚181.2亿元 同比增长16.8%
(四)海德股份:38亿定增批文落地,资金将全部用于发展不良资产业务
一、政策动态
(一)财政部发文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旨在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通知》共十七条意见。一是关于总体要求和审查重点。要求国有金融企业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要求,在支持地方发展建设过程中,规范投融资行为。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加强“穿透式”资本金审查,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还款能力,确保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覆盖应还债务本息。二是关于投资基金、资产管理、PPP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投资基金、开展资产管理和金融中介业务,以及参与PPP项目融资时,不得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提供支持。要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同时,明确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对地方政府统一授信。三是关于财务、资本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价。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执行出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有关规定,防范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积极配合整改。对于违法违规提供融资的,下调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等级。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结合资管新规等法律法规,市场对《通知》主要有一下几点解读:
第一、政策文件延续了2014年国发43号文和《新预算法》的监管精神,是两个监管纲领性文件的落地和执行,之前主要约束资金需求方,这次则是针对资金供应方(金融企业)。
第二、此次文件重点强调了为防止资金链断裂,“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不影响存量在建项目,但重点强调严查资本金出资,预计对新增项目的开工或将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配合资管新规的落地,强调资管产品的对资产的“穿透”,或影响未来项目融资进度。原有资管产品“未穿透”而投向基建项目屡见不鲜,这一政策落地或将进一步冲击项目融资。
第四、PPP监管预计继续增强,谨慎看待PPP项目。23号文要求“未落实项目资本金来源、未按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信息没有充分披露的PPP项目,不得提供融资”,谨慎看待入库和新增PPP项目。
(二)银监会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
3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银行保险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深化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确保机构组建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拆解影子银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配合整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工作,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二是更好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协调,推动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提升差异化服务能力,有力支持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和创新驱动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做实普惠金融,督促引导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继续改进小微、“三农”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会议还审议了有关银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银行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服务能力等重要文件。
(三)深改委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从征求意见稿公布到正式版本落地,虽然给了市场近5个月的时间,但其正式落地,仍将带来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较大改变:一方面为了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银行将在大幅度减少同业、理财、表外业务的同时,加大债权计划和信托计划等另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另一方面随着资管产品打破刚性兑付,未来理财产品必须完成净值化转型。此外,新规正式落地后,资管行业规模增速将会有较显著的放缓趋势。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若干意见》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试点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依法合规,稳步有序推进,切实防控风险等原则。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若干意见》明确,试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对试点涉及的相关发行条件、审核程序、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安排。
《若干意见》明确,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试点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应符合以下基础制度安排: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外发行的基础证券由存托人持有,并由存托人在境内签发存托凭证;基础证券发行人应符合证券法关于股票等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参与存托凭证发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按规定接受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监督管理;存托人应按照存托协议约定,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境外基础证券相应权利,办理存托凭证分红、派息等业务;存托人资质应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存托凭证代表的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并按照存托协议约定,通过存托人行使其权利;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境内法院管辖。
二、行业讯息
(一)东方资产吴跃: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优势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东方资产党委书记吴跃撰文论述了防控金融风险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突出优势,以东方资产的实务为例介绍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盘存量、降成本等方面的具体做法。
不良资产主业优势突出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靠处置不良资产起家,通过注资救助、削债转股、剥离重组、重整和冻结债务、托管经营等方式进行精耕细作和价值挖掘,通过积极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化债转股等形式,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和效益。采取集团综合化经营,形成了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的不良资产业务模式,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状况与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施策。
救助风险金融机构经验丰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或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托管、清算或重组一些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对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清理和重组,中国东方及时排除经济金融体系中的重要风险点,有效防止风险的蔓延和恶化。中国东方实施风险救助后,一批曾经陷入风险的金融机构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成为中国东方多元化综合经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柱。
破除无效供给
中国东方积极调整业务政策,扩大经营机构业务授权,简化审批流程,完善考核机制,帮助实体企业脱困发展,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化解过剩产能。与此同时,积极创新不良资产经营模式,通过“存量+增量”“金融中介+投融资”“基金+产品”“产业并购+金融”等方式积极参与实体项目的金融运作,支持实体企业兼并重组和债务重组,盘活实体企业存量资产。对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继续给予金融支持;对于“僵尸企业”,则通过打包出售、拍卖、变卖、破产清算等方式及时处置,加速市场出清。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中国东方积极推动集团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和资源协同,满足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降低客户融资中间环节费用。例如,中国东方充分挖掘集团客户价值,协助东兴证券拓展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为客户打造“投资+融资+投行”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旗下的子公司发挥各自在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优势,创新方式化解不良资产,提高处置效率,助力集团降低处置不良资产等化解风险业务的成本。
(二)上市银行悉数披露2017年财报
近日,A/H股上市银行悉数披露2017年财务报表,相比较银监会前期披露数据,能够更细致观察银行业经营整体情况。从上市银行数据看,总体上营业收入、净利息收入、非息收入维持小幅正增长,但不同银行间呈现分化格局。受拨备和费用调节影响,上市银行净利润增速大致保持在5%,其中新上市的农商行净利润增速超过两位数。从息差的情况看,上市银行2017年总体息差因素对盈利呈现负贡献,股份制银行息差收窄幅度尤为显著。上市银行资产质量相对稳定,银行业在不良率、不良生成率、逾期贷款比例等方面均出现向好变化的趋势。
资产质量边际稳定向好态势明显,持续性高度依赖经济走势。2017年上市银行资产质量边际向好迹象突出,反映资产质量的前瞻性指标也出现向好变化,不良率、不良生成率、关注率、逾期贷款占比等均呈现小幅下降。资产质量的好转源自于“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经济增长稳定、企业生产活力增加和居民端可容忍的杠杆水平,目前,银行体系不良压力主要表现为存量不良需要进一步消化,不良资产处理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以及如何保证资产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让市场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出清。未来,银行体系资产质量的演化趋势,仍将与经济走势高度相关。若经济再度下行,制造业、批零业、采掘业的问题可能再次显现,“两高一剩”、国企和地方政府高杠杆问题可能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三)中国信达年报:去年净赚181.2亿元 同比增长16.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前(3月27日盘后)在港交所发布2017年业绩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信达去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亿元,同比增长16.8%;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ROE)为13.8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为1.46%,每股收益0.45元。
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信达总资产规模约1.4万亿元,同比增长18.1%;中国信达2017年收入总额约1200亿元,同比增长31%。资本充足率16.77%。
2017年,中国信达全年不良资产经营板块总资产规模新增1355亿元,同比增长29.6%,实现不良资产经营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41.2%。其中,收购经营类不良资产作为核心主业,净收益为88亿元,较上年增长50.7%。
年报同时显示,中国信达应收款项类不良债权资产收入由2016年的155.39亿元增加14.4%至2017年的177.73亿元,2016年及2017年应收款项类不良资产收入分别占收入总额的17.0%及14.8%。在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中,中国信达实现中国重工、淮南矿业、西昌矿业等8个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落地总金额105亿元。去年公司还创新方式,发起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降杠杆基金,搭建多元化资本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四)海德股份:38亿定增批文落地,资金将全部用于发展不良资产业务
海德股份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拟以13.06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90,964,7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增资海德资管,发展不良资产管理业务。
2016年海德股份实现房地产业务的清零,同时稳步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业务。2016年公司完成了对工行、建行、中行及交行的不良贷款证券化投资及其他银行信托不良资产包收购,投资规模合计约为9.6亿元。
截至2017年9月末海德股份累计开展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突破34亿元,其中收购处置类业务的累计规模约23亿元、收购重组类业务的累计规模约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ABS业务的累计规模约2亿元,业务地顺利开展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带来归母净利润约5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