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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资产研究院《2020年不良资产行业发展报告》第一部分

发布时间: 2021-03-02 20:46:25

 
目录
 
第一章 宏观经济回顾及展望
一、2020年宏观经济总结
二、2021年经济形势展望
 
第二章 行业监管政策分析
一、金融严监管持续,不良资产处置加快
二、单户对公不良和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获批
三、银河金控成功获批,第五家全国性AMC正式落地
四、地方性金融监管立法加速推进
五、明确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出资人设立AMC条件
六、推进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
七、加强债券风险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
 
第三章 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一、行业市场规模容量
二、行业竞争态势
三、行业主体发展情况
 
第四章 市场交易数据分析
一、金融不良债权市场情况
二、网络司法拍卖交易情况
三、发展特征分析
 
第五章 行业趋势展望
一、发展环境与监管
二、市场供给
三、市场竞争
四、资产价格
五、不良+科技
 
来源:浙商资产研究院
 
前言
 
2020年可以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打乱了整个社会的节奏,也给各个领域带来了一系列较为显著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这些影响还要继续延续下去,何时才能恢复到正常的发展状态目前来说还是个未知数。从不良资产行业来说,不良资产行业在本年也是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局面,新冠疫情对于经济领域的影响传导到了金融领域,很多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了困难,直接结果就是无法偿还贷款或者债券债权本息,这导致2020年商业银行不良率以及不良余额持续上升,违约债券层出不穷,部分大型企业债务危机四伏。如何消化这些不良资产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金融监管机构也是多次呼吁要及早处置不良资产,防止后续产生更大的风险。在当前形势下处置这些不良资产其实并不容易,宏观与市场环境早已不同于几年前的情景,在高度不确定性中前行可以说也是不良资产从业者在今年的一个共同感受。
 
从不良资产市场规模来看,目前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已经达到2.7万亿级规模,信托不良以及违约债券等类型不良资产规模也较为庞大,个贷以及单户转让的政策出台为市场开辟了新的市场领域,预计未来整个经济体中的各类型不良资产存量会不断增多。从不良资产市场参与者来看,持牌机构数量不断增加,AIC的入场以及地方AMC牌照向外资开放也加剧了行业竞争,加上许多民营和外资的纷纷入场,市场的竞烈程度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总体来看不良资产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市场形势的变化也对资产收购及处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往的“三打”老套路风光不在,“三重”打法逐渐兴起。这些行业发展的诸多情况需要进行系统性分析与总结,这对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浙商资产研究院从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了行业年度发展报告撰写工作。本报告内容包括政策信息、行业事件、不良债权市场以及司法拍卖市场数据分析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展望,这可以为学术研究、市场分析以及对不良资产市场感兴趣的机构及个人提供一个了解窗口。本报告在信息及数据获取上还尚有不足之处,在分析方法及阐述内容上也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还希望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提升研究水平。我们也希望本报告继续延续下去,成为不良资产行业参与者的重要参考,成为不良资产行业方向及策略性指引。
 
 
第一章 宏观经济回顾及展望
 
 
一、2020年宏观经济总结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全球大范围传播,国内与国际的经济发展格局出现了深刻的变化,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持了社会发展总体稳定。一方面,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病例数量较少,防控态势较好;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伴随着“六稳”、“六保”等政策的落地,宏观经济触底反弹,2020 年第四季度中国 GDP 增速回升至6.5%,摆脱第一季度负增长的颓势,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19年增长2.3%,我国经济率先实现恢复性增长。2021 年是中国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提出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对外围环境的依赖,也能够推动全产业链的发展,在全球化分工中拥有更强的话语权,对国内经济的稳定也将起到一定提振作用。
 
目前经济发展中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较大,疫情的影响还在持续,很多经济风险因素还未得到完全释放。2020年投资和进出口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国内消费由于疫情导致的就业尤其是服务业就业减少、居民收入增速下降等因素出现了明显放缓。在疫情防控得到有效控制和稳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速出现了较快的反弹并于2020年9月转正,2020年11月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速达到2.6%,尽管还未恢复至前两年的增速水平,但反弹幅度已经很强劲。从投资的主要构成来看,基建和房地产投资是总体投资复苏的主要动力,而制造业投资增速与疫情发生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再加之经济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可以说经济发展进入下行趋势后,保持持续性增长还是具有较大的挑战,这都是需要我们高度关注的。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双循环”的背景下,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也不断增多,国内的投资以及消费将会逐步提升,持创新发展与改善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也有所增加。在宏观政策上,首先是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持续推动财政资金直达,提升了财政政策的效能。其次是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精确性和灵活性,有保有压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对于化解重大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两大任务起到了较为精准的作用;第三是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推动消费、投资等内需扩大,创新外贸发展形式,加强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后续恢复至正常增长水平是大概率情况。
 
二、2021年经济形势展望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迈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起步之年。未来全球经济发展态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的持续影响将会延续经济社会复苏的不确定性。目前经济基本面还是在下行周期,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经济结构深化调整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这个大环境背景下,决策层将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成为主导方向。国内疫情防控将会常态化,加之新冠疫苗的逐步推广,国内生产生活秩序会逐步回归常态,当然不排除在新冠病例偶发情况下区域会进入防疫管制状态。政府将更加注重促进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投资以及需求将出现改善。基建和房地产投资支撑了2020年经济增长,在2021年这两个领域将继续发挥其增长压舱石的作用。在内循环的推动下,制造业与国内消费将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动力。国内疫情有效控制与国外疫情蔓延的差异性特征导致了国外对中国商品的较大需求,这将有利于2021年出口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上述这些积极因素将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总体来看宏观经济会继续复苏回到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但这其中的内外部不确定性是要高度关注的。
 
从金融风险领域来看,尽管经济复苏的迹象明显,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还是较强,未来还是要把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新冠疫情前期所积累的风险还未完全释放出来,2020年央行推出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只是缓解了企业短期经营压力。未来随着政策的退出,这些风险有可能将集中爆发。2021年将进入地产企业的偿债高峰,这使得未来房地产企业将承受更大的现金流压力,偿债压力尤其显著,需警惕由此带来的信用违约风险,三条红线又带来地产行业的洗牌。预计未来各类型不良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增长。前瞻性应对不良资产反弹,做好各种存量和增量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将成为未来的重点工作。
 
 
第二章 行业监管政策分析
 
 
一、金融严监管持续,不良资产处置加快
 
2020年8月,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刊文称出现疫情“黑天鹅”后,资产质量劣变不可避免,要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要采取更审慎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实资产分类,充分暴露不良资产。日常监管上,不简单将不良率上升作为评判标准;要利用拨备监管要求下调腾出的财务空间,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制定切合实际的收入和利润计划,增加拨备计提和资本补充;疏通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堵点,为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创造更有利条件。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督促银行做实资产分类,真实暴露不良,足额计提拨备,加快处置速度”。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指出,“前瞻性应对银行不良资产反弹,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持续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严防外部输入性风险”。一是切实加强银保监会系统党的建设;二是努力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三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坚定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也指出,“将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稳健性”。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受到巨大冲击,为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活动扩大,相应的杠杆率抬升,金融风险增加,金融机构的坏账可能大幅增加。由于财务账面反应存在滞后性,不良的暴露将会延后、逐步地显露。金融严监管将继续延续,监管层要求充分暴露不良资产,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的态度坚定。
 
二、单户对公不良和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获批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此次参与试点的银行包括6大行和12家股份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机构包括五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近年来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快速发展,随之相伴的是个贷不良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市场估计全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已突破万亿”。信贷类个人贷款的收包价格要远低于AMC以往主要收购的对公资产包的收包价格。其中信用卡类债权批量转让价格约在1-3分,存在以小博大的机会。根据《通知》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贷款”。对于选择自行清收处置的AMC,这对于其自行清收处置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对委托专业团队清收的,对AMC管理受托催收机构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中不再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
 
《通知》的出台表明要进一步加大不良处置力度,释放银行压力,以继续支持实体经济需要。由于金融机构的资本规模是有限的,就需要压降不良,腾出信贷空间。推动AMC批量收购个人不良贷款,银行就得以腾挪出资本投放更多信贷。
 
三、银河金控成功获批,第五家全国性AMC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转型工作。银保监会表示,对于银河资产的监管政策与此前四大AMC保持一致,没有特殊安排,业务没有行业限制,允许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银河资产成为第五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是自1999年中国四大AMC成立以来,监管层再次批复成立全国性AMC,此后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将迎来五大AMC时代。现在的不良资产市场参与主体相对于四大AMC成立之初而言,更为多元化:一是全国拍照持有机构数量增加,二是境外投资者即将加入持牌行列,三是地方AMC数量逐步扩容,四是AIC加入不良资产战局。随着第五家全国性AMC的批准,不良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四、地方性金融监管立法加速推进
 
地方金融监管密集出手,加快补短板,推动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以2016年3月《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出台为标志,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进程启动。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伴随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确立,各地陆续加快了地方金融立法进程。截至目前,山东、河北、四川、天津、浙江、上海、北京、内蒙、广西等地已经正式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其余各地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均在加速推进中。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的不断出台,有助于地方金融监管加快填空白,推动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构筑防范风险安全网。
 
从目前已出台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来看,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其中一些对于地方AMC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地方金融监管局除监管责任外,还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参与拟定地方风险事件的化解处置方案。也有专家建议国家层面上的地方金融监管上位法尽快出台,对重大监管原则制定统一标准,有助于避免因规则不一致而产生的监管套利。
 
五、明确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出资人设立AMC条件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纳入不良资产议题,协议说明,“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供应商申请资产管理公司许可证,该许可证将允许它们从省级许可证开始直接从中资银行获取不良贷款”。此后,银保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人设立AMC门槛和条件。这预示着距离境外投资者正式获取国内AMC牌照又进一步,首家境外投资者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设立的AMC成立在即。外资获得AMC牌照,则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债权。境外不良资产投资者在国际市场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投资策略也更为灵活,如橡树、KKR等知名不良资产投资机构都具有收购处置、资产盘活、重组上市等涵盖产业链上下游的多元处置能力。对于国内AMC而言,境外投资者获取AMC牌照,无疑会使得不良资产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随着外资入局,行业竞争加剧,目前不少AMC纷纷关注、探索国际化布局与海外不良资产处置。如第五大AMC银河资产与国外不良资产投资机构美国凯雷集团进行合作,推进“银河—凯雷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同时积极探索参与投资境外不良资产市场的可行性。
 
六、推进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允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进一步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据《外资资管机构北京发展指南》内容,北京将探索以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为平台,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事实上,这并非首个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2017年,外管局深圳市分局在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2018年,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获批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近年来,外资对于国内不良市场的兴趣浓厚,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尤其是中美贸易协定以后,外资在不良资产行业内的活跃程度逐步提升。
 
七、加强债券风险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
 
11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表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国家发改委表示,“高度重视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始终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应对债务风险以及违约处置方面,发改委三箭齐发:一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地方的属地管理优势;二是强化协同,加强公司信用类债券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三是抓早抓小,提前了解风险、尽早处置风险。
 
随着华晨汽车、永城煤电等多家企业信用债暴雷后,市场认可的核心信用圈进一步收缩,市场对债券信用风险存在一定担忧。为维护市场秩序,健全风险防控,监管层必然会严防“逃废债”行为,防止市场劣币驱逐良币。总体而言,信用债市场潜力较大,随着监管对公司债券风险管理和推进违约处置的进一步推进,加之违约信用债转让渠道的打通,不良资产投资人可持续关注信用债违约处置机会,作为不良供给来源拓展的方向之一,择机布局、开展特殊机遇投资。
 
总结2020年,严监管是金融监管主线。金融严监管一直是近几年的金融行业发展重要内容,从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层面来看监管机构主要开展了以制度完善以及各类金融风险化解为主要特征的严监管措施。2020年各类严监管政策和行动的出台或实施,表明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监管已经成为监管共识,未来金融严监管时代将会持续。对于行业从业者来说这些监管政策及动作都是今后发展所依据的重要指针,从趋势来看无论是否持牌机构都要进入依法合规经营的轨道,这是从业者要深刻理解的。